永寿法官跨县现场执行案件

咸阳日报 2018-11-30 08:48 大字

王宁 孟祥智 摄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永寿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长武县,对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该案是咸阳中院指定永寿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

魏某与张某本是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合,常常闹矛盾,后闹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并就财产进行了分割。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积极配合执行。

执行当天,永寿法院执行干警,在涉案门面外拉好警戒线,对涉案门面房玻璃窗及室内装饰进行拆除,随后对应当分割的门面房长度和宽度进行了精细测量,在涉案的砖墙上划出需要重砌部分墙体的明确界线,以确保施工精准无误,并在门面里砌一堵墙,将门面一分为二。

执行过程中,张某的家人来到现场,她们不理解法院的行为,一时间情绪激动,见状后,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和劝说,最终,被执行人及家人态度有所缓和,经过两天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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