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旬邑县检察院 同步审查监督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咸阳日报 2011-10-14 21: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赵鹏 实习记者 吴红 通讯员 卢雪玲)近日,旬邑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将被告人张某贪污案一审判决及相关文书报送咸阳市检察院,从而迈出该院对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第一步。

被告人张某,2001年至2008年担任旬邑县马栏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其间,张某多次采用虚报冒领、多收少入等方式,贪污村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两万余元。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张某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还赃款,具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对张某贪污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咸阳市检察院与旬邑检察院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正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审理程序是否合法、裁判量刑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同步审查。这一举措打破了以往传统的同级监督方式,体现了法律监督的整体力量,加强了职务犯罪案件刑事审判监督,更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新闻推荐

月日市直机关书画协会组织名书画家走进旬邑县现代农业

11月4日,市直机关书画协会组织13名书画家,走进旬邑县现代农业生态园区、玉祥天然气公司、阳坡头村齐心希望小学和马栏革命纪念馆,为基层群众赠送书画作品,开展书画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促进基...

旬邑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旬邑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