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剧《中山狼》杨焕亭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为金陵十二钗之一的迎春写的判词中写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通常读者只知道这是对迎春丈夫孙绍祖的刻画。很少去细究其典出于明代武功籍状元康海的杂剧《中山狼》。而《中山狼》之所以成为康海的代表作,不仅因为其展示了作者犀利的笔锋和丰富的想象力,更因为他凝结着作家对世情的参验,对人性的剖解和对命运的释读,就此而言,其思想含量比之艺术成就更值得后人思考和研究。
作家为什么要创作?唐人韩愈对此有过精辟的论述,他以为“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言,又其精也”,宋人苏轼诗云:“与世沉浮难酒可,随时忧乐以歌鸣”。康海之作《中山狼》,其价值取向正在于折射当时的社会现实。尽管康海的杂剧作品《中山狼》取材于先贤马忠锡的《中山狼传》,然而,它绝非寓言的照搬和戏剧化,而是嵌入了作者对世态炎凉和人情冷暖的血与泪、爱与恨、怨与思的审美结晶。史载康海乃明孝宗弘治十五年的状元,官至翰林院修撰。假若勤政贤明、励精图治的孝宗皇帝不是体弱多病,英年早逝,那么也许会给予康海施展才华的更大舞台。然而,造化弄人,在康海刚刚进入仕途三年后的1505年,孝宗皇帝便撒手人寰,年仅38岁,朝廷人事巨变,刚过而立之年的康海却因为涉世未深,又敢于仗义执言而被卷入李梦阳一案中,从此遭遇宦海飓风,以致樯倾楫摧。
按照我们今天的说法,李梦阳该是康海的文朋诗友,是号称敢于蔑视权贵的弘治七才子之一。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明武宗即位,宠信宦官陕西兴平人刘瑾,遭到朝臣的反对。李梦阳以郎中身份,代户部尚书韩文撰写上疏,弹劾刘瑾,不料事败,李梦阳先是遭贬,后又被刘瑾罗织罪名投入牢狱。此时此刻,他想起了平日里与自己神交意会、诗文唱和,而又与刘瑾同为陕西人的康海。于是,托人带书出狱,呼吁“对山救我”。以康海的性格,是绝不愿意屈尊权贵的,但人命关天,何况又是友人之托呢!于是,硬着头皮登门求情,希望刘瑾宽恕李梦阳。刘瑾一是出于笼络人心,二是看在同乡份上,于是给了康海面子,次日便释放了李氏。这种再造之恩,对于李梦阳应该是刻骨铭心的。然而,有道是人心叵测,李梦阳远不是康海想象的那么好,非但不报营救之恩,反而在刘瑾被革职查办期间,举证诬告,将康海打入刘瑾同党,虽然免于死罪,却被革职回乡。从此康海“以文为身累,遂倦于修辞”,然而我们透过这些感慨,触摸到他心灵深处的创伤。对于终生将“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作为三省之一的康海而言,有什么能比被朋友背叛出卖更灼伤灵魂的呢?然而,康海绝非是一个视“辞章小技耳,壮夫不为”的庸人,他觉得,应该将那种背信弃义者的嘴脸艺术地再现于舞台,以高台教化,警策后人,于是,才有了杂剧《中山狼》。
《中山狼》以北方中山国为典型环境,以东郭先生路遇遭到赵简子追杀的狼,舍身救之,最后没有得到良善回报为主线,生动地刻画了“中山狼”狡黠、善变、残酷的性格特征。作者采用自然人化的浪漫主义表现手法,曲折地折射出宦海中那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以怨报德,背信弃义的小人的丑恶品格。作者借杖藜老人的口,道破了封建官场“那世上负恩的好不多也!那负君的受了朝廷大俸大禄,不干得一些事儿,使着他的奸邪贪佞,误国殃民,把铁桶般的江山败坏不可收拾”的黑暗和龌龊。有人以为,剧中的“狼”这一形象正是暗指“李梦阳”,诚哉斯言!然而,我以为,“中山狼”是一个高度抽象的艺术典型,它集中了当时官场丑恶现象的所有特征,其“共时态”的能指远远超过了具象的“所指”,而善良却未得到好报的东郭先生分明潜入了作者自己的命运体验。这样,作为戏剧的《中山狼》就大大拓展了寓言《中山狼传》的审美空间和社会意义。
当我们今天站在新世纪的历史方位,津津乐道于西方“超现实”的艺术思维时,重读《中山狼》,会发现作者那种根植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的意象现实主义思想光束。作品赋予“狼”、老牛和老树以“人”的性格,从而大大强化了作品的人文内涵。而结局以“中山狼”被重新擒获,宣告了道义的胜利,讴歌了人类本质力量的美学光彩,联系到今天我们面临的复杂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不难从生活中找到剧中各类形象的影子,这正是经典之跨越时代的价值所在。诚如法国著名作家米歇尔·图尼埃说:“伟大的作家是,当读者翻开他的作品时,能多从中听到并且识别出说话者的身份……” (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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