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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毒贩梦断丝路起点

咸阳日报 2010-10-22 00:28 大字

兴平禁毒大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冯某指认作案物品。

毛某指认作案物品。

本报记者 杨波海 通讯员 吴卫江 刘军锋

10月16日,秋日的阳光洒进兴平市看守所号舍的窗前,一名神情呆滞的男子默立在铁窗后面,一双昏黄的眼珠流露出绝望——毛某因贩卖毒品罪刚刚被咸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按照所犯罪行,他将面对极刑的惩罚——灿烂的阳光在他眼里已经失去了温暖。

末路赌徒逢知音

今年39岁的毛某本是新疆乌鲁木齐市的经商户,家庭情况还算不错,可是后来,他因为嗜赌而债台高筑,深陷赌博迷途的他早已输尽了万贯家财,又借遍了亲朋好友,仍旧把钱都扔进了赌坑,最后落得众叛亲离、走投无路。在他百般无奈之际,大他一岁的半老徐娘冯姐姐收留了他,要毛某跟自己一起贩毒。冯姐姐虽然户口在新疆乌市,可是,她的老家在兴平市。

开始,他们向一个批发毒品的男人进了些“货”,除了自己吸之外,还赚了些钱。于是,他们就开始一心一意地贩卖起毒品。2009年元月至4月期间,他们从上线手里购买了毒品海洛因约40克,一起向3名吸毒人员出售,累计出售毒品海洛因约36克。后来,毛某开始单干了。起初,他从兴平一个叫老范的男人手上购买毒品,然后卖给冯姐姐和跟他有来往的吸毒人员,后来,他的胃口大了起来,通过老范和其他渠道,认识了咸阳一个叫“侯姐”的女人,购买到更多毒品。后来,他又得知了更多的供货来源,然后悄悄出发,去外地买回毒品,带回兴平出售。几经折腾,他由一名马仔摇身一变,成了出手阔绰的大老板了。

疯狂行径一朝尽

2010年4月,兴平警方已经掌握了毛某和冯某的行踪。4月24日,侦查人员查获一条信息:毛某从成都购买了一批毒品,已乘火车赶回兴平。禁毒大队安排了两组人马守候在车站,只等毛某出现。可是,列车到了终点,却没有发现毛某。侦查员立即同指挥部取得联系,大队长杨建撤回了那组人马,命令另一组侦查员火速在毛某住处布控。等了好半天,还是没有发现其露面。到了傍晚时分,侦查员截获一条重要消息:毛某在粮食路某加油站露面了,看样子好像准备跟一名吸毒人员接头交易。大队长杨建立即派出干警,将毛某抓获,现场从其身上搜出1克毒品海洛因,并将正在交易的那名吸毒人员抓获。

经过突审,毛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事实。原来,他半途下了火车,从杨凌站下车,改换长途汽车,到兴平西立交后改乘三轮车,半道又步行到了粮食路其另租住的房中,生怕被警方发觉。但最终还是落网了。在其新的租处一个极为隐蔽的角落,侦查员搜出两盒毒品海洛因,经秤量,足有100克!据毛某交代,冯某是他毒品的主要购买者,他怕冯某掌握自己的货源,不愿让她知道更多的秘密,就另外租了一处房,每次交易时都不在住处进行,频繁地更换交易地点。但他没想到这么快就“翻把”了。

随后,在原上某村,兴平市警方又抓获了冯某。经查,冯某1970年生于兴平,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某公司。案情至此全部清楚。

2010年4月24日,兴平市警方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毛某和冯某刑事拘留,后经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5月28日执行逮捕。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案件被移送到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C)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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