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小聪明 用虚假重户贷款买车 民警警示 违法行为难逃法律制裁
本报记者 冯旋
想贷款买车,又怕自己出现无法正常还贷的情况,影响到自己的诚信。武功一男子左思右想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利用自己之前非法办理的另一个户口,办理了车贷业务。
近日,武功县公安局贞元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户籍时发现,两个截然不同的户籍,竟然是同一人。民警立即对两个可疑户籍进行调查后发现,2016年,王某利用非法渠道办理了虚假重户,骗领来身份证,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一辆小型轿车并登记注册,2018年12月5日,又继续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在市车管所办理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让民警不解的是,王某还车贷,为什么不用真户口?通过反复询问,才知道原来王某一直想买车,可自己的经济实力不够,担心一旦贷款买车,再出现没有按时还款的情况,会影响以后的诚信。换句话说,以后买房什么的,就无法从银行贷款了。思前想后,王某想到了用虚假重户办理贷款的想法。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对王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对王某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予以收缴。
相关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F)(2)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齐小英通讯员吴建梅)12月13日至14日,省政协副主席祝列克带领省政协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民主监督调研组,在武功县、三...
武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武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