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 咸阳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162天 市环保局通报近期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 明确冬防工作重点
本报讯(记者 吕聪)“1—10月,咸阳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162天。”11月2日,市环保局通报今年前10个月咸阳市空气质量及近期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督查情况,对治污不力的企业点名批评,要求各县市区紧盯任务时限,继续强化铁腕治理,全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10月份,咸阳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天,首要污染物PM2.5为18天,占比66.7%;PM10为9天,占比33.3%。各县市区优良天数最多30天,最少20天,污染指数上数值差别较大,污染程度分布不均。
经统计,今年1—10月份,咸阳市好于二级天数累计达到162天。首要污染物中,PM2.5为105天,PM10为92天。主要污染物浓度SO2下降28%。
根据通报,10月18日全市冬防工作会召开之后,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安排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10月31日,除乾县外,各县市区均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
从近日督查组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看,秦都区中华世纪城渣土外运无审批手续,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渭城区市中心医院工地、华星医院工地等建筑垃圾未覆盖;高新区发现高科一路、星火大道土方作业,未采取防尘措施,裸露土方未覆盖等问题;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平福大道道路工程大量渣土未覆盖、未落实洒水降尘措施等;沣西新城沣润学校工地车辆冒尖拉运、扬尘大等。
兴平市万址坊村桥口、兴化厂东边气化渣清运进展缓慢、运输过程扬尘污染严重;武功县周普路施工无洒水降尘措施,国道108线改道工程堆料未覆盖;乾县南门口道路建设工地土方未覆盖、未落实洒水降尘措施,大唐小镇工地未建洗车台;礼泉县唐王商混站未建设密闭料仓,沙石堆料未覆盖;泾阳县城区多条道路改造,未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三原县城关街道办铁王村清河边垃圾场无任何手续,有汽修危险废物;永寿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堆土和白灰覆盖不到位,出入道路未硬化;彬县鸿基、中侨、天喜建材等3家商混站均未建设全封闭堆料仓;长武县义乌商贸城一期工程一标和二标堆料未覆盖,无车辆冲洗台;旬邑县鸿旭商砼站堆料覆盖不全。
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对照问题,加快落实整改。同时,有关部门、排污企业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应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加大铁腕治理,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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