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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20年被抓获 风闻卷宗却丢失 乾县公安局没有正面回应,称案件有瑕疵

咸阳日报 2012-04-23 11: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高峰 实习生 都晖)一桩持土制猎枪致人重伤刑事案件,先后由乾县公安局梁村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办了20年,尤其是在最近案件的主要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又办理了取保候审,在村子里高调亮相,刑事部分的审理至今没了下文,这让受害者郭培应难以接受。是什么原因让一件刑事案件放置20年之久却不移交到检察院和法院?近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深入采访。

土制猎枪伤人 主犯逃亡

据了解,1992年12月27日,因村里的财务纠纷,乾县梁村镇西阳坊村会计郭培应被本村村民郭豹某、郭相某、胡某(文中嫌疑人均系化名)3人持土制猎枪、匕首等凶器打伤,郭豹某用猎枪击中郭培应胸口之后,又用匕首将郭培应捅伤,事发后迅速逃离现场;郭培应被送到医院经抢救后保住了性命,但肺部被切除五分之一,终生残疾,后经司法鉴定确认为重伤。事发后,郭豹某和胡某逃亡,郭相某被带到乾县公安局调查,但郭相某当天就被释放回村。据郭培应回忆说,当时乾县公安局给出的理由是,郭豹某是主犯,郭相某是从犯,只有等到主犯被抓住之后才能一并处理。

主犯落网后因病取保候审

2004年7月21日,乾县公安局在网上发出了协查通报,2007年,逃亡15年之久的从犯胡某被乾县公安局抓获,后被取保候审。去年9月份前后,主犯郭豹某也被乾县公安局民警抓获,“这个喜讯对我这个受害者来说,来得有点晚了,我苦苦期盼了近20年!但我们全家还是很高兴。”郭培应说。

因其患有颈椎病,郭豹某随后办理了取保候审。去年11月25日,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人和乾县信访办公室人员找到郭培应,先解决了民事伤残补偿部分,签署了民事谅解书,郭培应领到了民事伤残补偿款。

风闻卷宗丢失?

今年春节,郭豹某出现在村里走亲访友,这让受伤害的郭培应及其家人难以接受,他们盼望这桩持土制猎枪伤人案件的刑事部分能早日开始审理,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郭培应说,4月初,他再次找到乾县公安局,乾县公安局接待人员说:“这个案件2004年之前的卷宗已经丢失,此案就只能这样了!”

刑警大队称案件有瑕疵

对于受害者提出的问题,近日记者前往乾县公安局进行了采访。对1992年12月27日发生在乾县梁村镇西阳坊村的土制猎枪伤人案件,乾县公安局的负责人相当熟悉,能当即说出受害者的姓名。

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这个案子之前是梁村派出所审理,去年6月份才转到县刑警大队,并由他主要负责。9月份将主犯抓获,11月份完成了双方民事部分的成功调解。“我也听说网络上有这个案件的帖子,受到了部分网民的‘围观\’,但我从来不看,也不回应,我自己问心无愧就行了!”他说。

对话刑警大队负责人:对“瑕疵”相当敏感。

记者:主犯取保候审的理由?

刑警:因其患有颈椎病,并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记者:疑犯所持的诊断证明,警方有没有去医院查证真伪?

刑警:没有,当时他脖子上戴着颈套,一看就是有病的样子。

记者:这起刑事案件办了近20年了,为啥还不移交检察院和法院?

刑警:案件有瑕疵,过不了检察院的审核关,检察院不接收。

记者:瑕疵是指卷宗丢失还是重要的物证丢失,例如案件中的土制猎枪或是别的物证?

刑警:我只能说案件有瑕疵,瑕疵是什么不方便透露。

记者:这个瑕疵是谁造成的?

刑警:从案发到现在已换了三四届领导,具体是谁的责任目前还不清楚。

记者:如果这个刑事案件不能移交到检察院,刑事部分的审理将遥遥无期,或者说是不了了之?

刑警:只能当“悬案”一样先放起来。

记者:下一步警方准备咋办?

刑警:只能建议公安局就该案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并建议召集相关部门研讨应对办法,争取案件早日办结。(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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