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加强法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
本报讯(刘华)1月7日,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最高检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据了解,修订后的《规则》强化了人权司法保障,完善了不批准逮捕后监督撤案的规定。《规则》明确,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在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撤案或者对有关人员终止侦查。为防止拖延办案,严格限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规则》还进一步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其中包括简化接待律师的程序、缩短办理期限等。
渭城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门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规则》,进一步深化《规则》的指导作用,努力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上取得新成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郭朝霞通讯员迟立新崔婧文)“这笔司法救助金缓解了我们生活上的困难,感谢检察院干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我们...
咸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咸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