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 男子离家出走12年 警方助其回家
本报咸阳讯(记者黄艳)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咸阳市泾阳县公安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枫桥经验”入户走访,为辖区群众找回了离家出走12年的儿子。
泾阳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在入村排查过程中了解到,辖区村民孟某兴的小儿子孟某华(现年30岁)至今已离家出走12年,孟某兴多方寻找,始终未能找见。兴隆派出所民警得知此情况后,详细询问了孟某华离家出走的情况和社会关系,并承诺全力帮老人找回儿子,后民警全力查找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得知孟某华可能在西安市未央区的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赴西安,重点对其可能出现的城中村进行排查,终于在未央区某城中村将孟某华找到。
当孟某兴及家人赶到西安后,见到了离家出走12年的儿子,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顿时老泪纵横。老人称:“那一刻,我的世界都被照亮了。”
4月5日,孟某兴及家人向兴隆派出所送来了“铁肩担道义赤心解民困”的锦旗和感谢信。老人感激地说:“你们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真心为我们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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