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一派出所副所长 牺牲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8天之后感觉不适 送医院抢救未果
张乐生前工作照记者 于忠虎 摄
本报讯(记者于忠虎)泾阳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副所长张乐连续工作8天,当晚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3岁得知其因公牺牲的消息,全局上至局长、下到共事的同事,都流下了泪水。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兴隆派出所,提起与自己共事才1个月零4天的同事,48岁的所长张宏满眼泪水。他告诉记者,兴隆派出所是两个派出所合并的,仅仅1个多月。他和张乐都是这次合并后一同调来的,张乐此前在县局法制大队当内勤。上周值完班后,周六、周日轮到张乐带班,但他没有休息。本周一上班,召开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下午会议期间,张乐被一位办案民警叫出去审查案卷,因为感觉不舒服,就没有进会场。当晚8时20分,所里开完会,他去宿舍看张乐,没想到张乐已倒在沙发旁,经紧急送往县医院抢救,最终没有抢救过来。
张宏说,张乐此前与他认识,因为在法制大队,经常要交流案件,他知道张乐业务精,法律知识比一般人丰富,短短的一个月零4天时间里,因为工作忙,周六、周日值班,他父母只好带着3岁的儿子来所里看他。
据泾阳县公安局统计,张乐从警8年间,他在执法办案审批中,审核各类行政案件3200余起、刑事案件1600余起,无一差错,他在公安普法宣传的岁月里,几乎踏遍了全县辖区和校园的每个角落。他多次受到组织表彰奖励,包括县、市局先进工作者、优秀民警、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制民警、优秀共产党员。谈起张乐,局长范永显不自觉流下眼泪,他说,这几年有个普遍现象,没有人愿意到农村派出所去,就是当所长,也没人愿意去。研究基层派出所人选时,他找到张乐,征求其意见,张乐却没有丝毫推脱,很乐意到基层去锻炼。
昨日,泾阳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将在全局范围内,号召干警向因公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张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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