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为纷争画上圆满句号刘江南

咸阳日报 2014-06-13 00:35 大字

我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曾承办过的一个案子:被告人赵某是被害人宋某的东邻居,赵某认为宋某家门前所栽的桐树伸到了自家房顶,对自家晾晒农作物造成不便,而且小偷很可能顺势爬上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强烈要求宋某砍掉树,却屡遭拒绝。一天,赵某向宋某发出“最后通牒”,声称如果宋某在当天不砍伐桐树,他便会采取相应“措施”。宋某却没当回事儿。

第二天,赵某便吆喝堂兄堂弟三四个人,抡起板斧、操起锯子欲将宋家桐树砍倒。宋某兄弟见状出来阻止,从而引发了宋某家与赵某家十余人的冲突。混战中,宋某与赵某都不同程度的受伤,经鉴定均为轻伤。当地派出所将两人分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并移送起诉至泾阳县检察院。

我和同事小罗翻阅案卷材料后认为,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宋某与赵某多次到检察院找我们,宋某要求重新鉴定,称赵某的伤是前几年造成的;赵某翻供,称自己并没有殴打过宋某,并也要求重新鉴定,但双方均不愿意支付重新鉴定的费用。我和小罗十分疑惑,宋某与赵某之间有亲戚关系,又是隔壁邻居,是什么原因使双方互相争斗不休呢?经过与承办民警沟通,我们了解到两家向来关系就不好,前些年因为土地的问题多次发生争吵、斗殴。我们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此事,分管领导指出:“这起案件有特殊性,被告人之间有亲属关系,又是邻居,我们不仅要看到眼前的案件,最主要的是要处理好双方的关系,避免发生更严重的事件。”

我和小罗深受启发,亲自到宋某与赵某居住的村庄走访,多方调查实情,并通过村干部做宋某与赵某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考虑到双方矛盾的根源是土地承包问题,我们还请村上德高望重的人及两人共同的长辈出面,与村干部一起重新测量土地并分配。宋某与赵某从一开始的不理不睬到后来态度逐渐软化,认可新的土地承包方案,之后双方在村干部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检察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起多年纷争的民间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通过这起案例,我明白检察官办案不能就案办案,只有时时想着群众,事事为了群众,才能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为老百姓办事。(D)(2)

新闻推荐

危害公共安全男子被判刑

本报讯(刘玉记者沈广睿)男子杨某因恋爱失败,冲昏头脑,强行将前女友拉至废弃住房进行殴打,并电话约见前女友的新男友,企图实施爆炸。近日,泾阳县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杨某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2013年3月...

泾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泾阳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