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现金全丢失 内贼
本报讯(王浩然 记者 吴红 实习生 王李莹)一觉睡醒手机、现金都“丢失”,查明后竟是朋友所为。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李某和马某等人系朋友关系。6月2日晚,几人在泾阳县城某酒店内休息,次日上午早7时许,李某趁朋友熟睡之际,盗走朋友一部手机及3500元现金后,逃往外地。经公安机关调查,6月7日,李某在逃往外地后,被当地警察抓获。案发后,李某亲属将被盗手机及现金退还失主。
泾阳县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900元,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李某认罪态度尚好,有悔罪表现,其亲属主动退还赃款赃物,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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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泾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