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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出马 工资拿到

咸阳日报 2010-11-22 13:4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马元聪)“苦苦讨要了几个月的工钱,真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解决了!”细细数着这迟来的一万多元工钱,农民工辛某和周某别提多激动。这是近日发生在泾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动人一幕。

四川籍民工辛某、周某7月份以来一直在蒋路乡金星采石厂做伙夫和挖掘机司机工作,月薪分别为2500元和4000元。10月因家中有急事不得不辞职,谁料辛苦了几个月的工资10332元,两人却迟迟拿不到手。无奈10月28日他们向泾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泾阳县劳动监察大队领导立即指派人积极与金星采石厂取得联系并同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仅用半天时间就查明该厂将部分采石工作违法承包给包工头袁某(自然人),厂方已将劳务费给袁某付清,但袁某却未将工钱发放给辛某、周某,而将工钱用于购置设备。监察工作人员对该厂负责人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依法责令该厂督促袁某立即足额付清民工工钱。第二天,在该队监督下民工辛某、周某很快领到讨要已久的工资。

时至年关,泾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辖区用人单位上门受理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32起,其中协调处理29起,立案查处3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14万余元。(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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