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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为筹上网费抢劫谋杀老年人

咸阳日报 2013-08-17 02:42 大字

本报讯(张宏超 记者 刘江)15岁少年阿仁(化名)本应和同龄人一样刻苦学习,为美好的将来奋斗,可他却沉迷网络无法自拔。为了获取上网费用,阿仁竟对一老妪下毒手,抢劫现金750元。日前,淳化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阿仁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当这名稚气未脱的少年站在审判席上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很多人为之震惊。2013年3月2日下午,上网花完钱财的阿仁得知本村一老妪有钱,并一人居住在果园内的看护房时,遂决定抢劫受害人。

当晚9时许,阿仁以找家人为由,来到老妪住处,并与其闲聊。就在离开时,阿仁突然用胳膊勒住老妪的脖子将其拉倒在地,随即掐住了脖子,直到对方不再挣扎。可是看见老妪仍有气息,阿仁再次残忍地将双手伸向脖子。当阿仁误以为被掐晕的老妪已经死亡时,才松开了双手。慌忙地从老妪身上搜出75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逃离了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入户并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入户实施抢劫行为,具备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其受害人为老年人,具备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6周岁,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已取得受害人谅解,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为教育挽救未成年的被告人阿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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