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还醉驾 拘役加罚款

西部法制报 2019-11-05 00:35 大字

本报记者刘嘉通讯员叶涛

无证、醉酒驾驶酿事故,拘役、罚金一个都不少。

10月21日,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危险驾驶案。

9月23日,马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周至县农商街东口处时,与胡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民警将马某控制后其酒精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经血醇鉴定结果为128.87mg/100ml。经查,马某系无证驾驶,饮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马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全案证据和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该案嫌疑人马某系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应以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后经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采纳了检察院定罪量刑意见,判处马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新闻推荐

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对违规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腕执法

阳光讯(记者张京)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加强对违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监督并贯彻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办督办文...

周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周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