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激励支持河长制湖长制先进区县 考核第一奖励100万元
本报讯(记者文锦)11月1日,记者从西安市河湖长办了解到,为充分调动各区县和相关部门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西安市水务局分别对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8个先进区县,10个最美河湖管理单位给予激励支持。同时,对河湖“清四乱”相关区县给予补助。名列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第一等次的灞桥区给予激励支持100万元。
据了解,河长制湖长制推行以来,在西安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奋力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盛景,河湖面貌显著改变。全市各级不断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制度体系,探索创新推进措施,按照系统治水、柔性治水要求,紧盯治水目标,合力推进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清四乱”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区县和示范(最美)河湖。根据西安市《关于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区县、开发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经研究,列支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激励支持资金720万元,其中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激励资金520万元,示范(最美)河湖创建激励支持资金200万元。
根据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结果,分别给予第一等次的灞桥区激励支持100万元,西咸新区、经开区各激励支持50万元。第二等次的新城区、鄠邑区各激励支持80万元,高新区激励支持40万元。第三等次的碑林区、莲湖区各激励支持60万元。根据10个示范(最美)河湖评选情况,分别给予被评为2018年度市级示范(最美)河湖的管理单位阎良区、周至县、西咸新区、高新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沣东新城、市渭浐河城市段管理中心、市西北郊城市排洪渠道管理中心、市幸福河建管处等单位各激励支持20万元。
同时,西安市列支505万元,对涉及河湖“清四乱”的单位给予补助。根据各区县、开发区完成整治的河湖“四乱”问题总数量,完成的清理垃圾量、违建拆除量以及工作完成成效,给各相关单位分别下拨专项补助5万元-50万元。其中长安区、鄠邑区、高新区在高冠河侵占河道管理范围违建拆除中,整治行动迅速,工作标准高,为全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给3个区分别下拨专项补助10万元;周至县在黑河景观石乱占河道管理范围清理整治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拨专项补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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