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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进工作成效显著 “规划”促发展 妇儿普受惠

西安日报 2016-07-05 20:47 大字

编者按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连续制定了三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简称“两纲”)正是第三轮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2012年2月,西安市政府颁布了《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西安市“两规划”全面贯彻了全国“两纲”和陕西省“两规划”精神,突出了西安实际和特色,确定了妇女发展7大领域54项主要目标和儿童发展5大领域49项主要目标,并将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纳入了西安市“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规划实施五年来,西安市始终坚持在创新发展中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管理的水平;始终坚持在协调共享发展中提高妇女儿童的民生保障水平;始终坚持在美好城市建设中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共享发展水平。“两规划”的顺利推进,凝聚着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饱含着全社会的支持和期望,也让广大妇女儿童的美好期盼变为现实。

“十二五”以来,全市将推动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扎实推进“两规划”实施,提升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幸福感和获得感。

投身建设

让每个妇女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是妇女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两规划”实施过程中,西安市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妇女参政议政整体态势良好。到2015年底,市人大女代表比例为19.3%,市政协女委员比例为28.1%。与2010年相比,市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从27.7%提高到31.7%;市级党委工作部门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从45.5%提高到63.6%;市管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从13.6%提高到16.6%;女性人才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组织妇女代表团出访、参加国际庆典、妇女参与合作组织高层管理等,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友好交流中发挥了女性的重要作用;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有所推进。在第九次村两委会换届选举中,选出村党支部女支书106人,占3.89%;选出女委员1171人,占13%;选出村委会女主任32人,占1.17%;选出女委员1683人,占19.3%,均高于上届。

同时,女性劳动就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创业就业得到大力扶持。近年来,市人社、商务、科技、工会、妇联等多部门联手,通过培训、小额贷款、企业孵化等形式,创办巾帼科技示范基地、优秀妇女合作社71个,巾帼家政服务示范点35个,手工编织(制作)企业3个,妇女手工编织协会10个,培养了一批科技致富女能手,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女性占60%以上;妇女技术技能培训持续加强。人社、教育、农林、科技、科协、工会、妇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对下岗女职工、进城务工妇女、农村生产和转移妇女进行各种免费技术技能培训;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大幅提升,西安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7.01%,女性成为西安科技领域的中坚力量;妇女非农转移得到推进,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女性就业比例大幅提高,帮助32万余名农村妇女实现了转移就业;妇女土地权益得到保障,市、区县均建立了行政、仲裁、人民调解等调处机构;在岗女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截至2015年底,西安市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组建率达100%,在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中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9%。

着眼健康

为妇女儿童撑起生命保护伞

健康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规划实施五年来,全市妇女儿童的健康意识有效增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全市妇儿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降低,在11个涉农区县实施了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服务项目,截止2015年底,城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大幅度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16.88/10万降到12.93/10万,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由1.13%降到了0.52%;妇女常见病检查率有所提高,近两年来,全市妇女常见病免费检查率达87.18%,65岁以上老年妇女免费健康体检率达83.6%,妇女卫生保健服务明显提升;妇女精神疾病得到重点关注;743名贫困“两癌”妇女得到及时救助。婴幼儿死亡率逐年下降,截至2015年,婴儿死亡率从2010年3.76‰降至2.7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0年4.76‰降至3.92‰;儿童计划免疫率保持较高水准,儿童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9.9%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控制在3.23%、0.76%和1.13%。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和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达100%,妇女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率达90%。妇女“两癌”等12类大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50%以上;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38.3万人;0-1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全覆盖;城乡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全市每千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由2010年的15张提高到30张;70岁以上所有老年人都享受到高龄保健补贴,五类失能老人按月获得生活护理补贴;女性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到2015年底,全市累计解决了50.7万人脱贫问题,其中女性占46.6%。 

妇女儿童生活环境不断优化。截至2015年,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天数达到251天;社区(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依托546所社区家长学校开展送家庭教育知识进社区活动;儿童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开展“护校安园”活动,专项治理食品卫生、音像出版物等,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截至2015年,406个中小学内设立校园警务室,4所学校建立“儿童安全体验教室”,每年对儿童类产品抽查400批次。

均衡资源

推动妇女儿童教育公平与法律保护

通过“两规划”的不断推进,西安市义务教育和继续教育逐步均衡化。义务教育实现全面发展。“十二五”时期,累计投入资金37.17亿元,完成496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开发区36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做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探索大学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区划分、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全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率有所提升;女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近五年,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妇联联合举办了3期妇女干部培训班,培训处级女干部96名。

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力司法保护。健全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一体化机制,市公安部门专门成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科”;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司法体系,在全市170个基层派出所设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站”,家庭暴力接警率、出警率均为100%;在70%市、区县法院建立了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制度;司法最大化保护未成年受害人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年庭),未央区、新城区、周至县人民法院也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庭。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组。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常态化运行,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编制中学版和小学版的学法普法资料、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使612.3万学生受到教育。通过简化法律援助程序,畅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等,对妇女儿童法律案件实行应援尽援。近五年来,共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11432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893人次,妇女7539人次。

高度重视

为“两规划”推进工作保驾护航

通过实施“两规划”,各级政府、各部门承担的纲性指标得到有力推进,形成的促进妇女持续发展、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愈来愈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确保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多次对妇女儿童工作做出重要批示,

分管领导具体指导。近年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5次,听取和研究安排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市委常委会共召开专题会议7次,听取和研究妇女工作。

注重用“两规划”统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西安市制定的“两规划”充分考虑了西安发展实际,按照国际化和超前发展的要求制定指标,并将主要目标纳入了西安市“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纲要。在西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以“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独立段,用138字阐述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要求,将提升妇女儿童服务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其中;在西安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以“深入推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为独立段,用 263字阐述了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要求,并列入了扩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就业培训基地,建立家庭文化活动阵地、儿童友好家园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坚持从制度法规源头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市政府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贯彻到“两规划”的总目标及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领域的主要目标。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文件,对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社会福利以及妇女创业就业、劳动保障等,做出制度性安排。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落实。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区县政府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普遍做到了“四纳入”和“四同步”:即将“两规划”目标纳入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两规划”的实施工作纳入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计划;将实施“两规划”所需的资金和费用纳入各级财政的年度预算;将“两规划”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评,做到工作同步部署、项目同步安排、费用同步给付、考核同步进行。

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市政府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大投入。2015年的投入与2010年相比,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从53.08亿元增加到118.39亿元,卫生经费从55.85亿元增加到69.85亿元,妇幼保健经费从1.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计划生育经费从1.97亿元增加到2.2亿元。2014年以来,市妇联争取各级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和社会资金共3163.38万元,受益妇女儿童62万多人,并坚持每年将妇女儿童实事纳入市政府惠民“十项实事”项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坚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优先考虑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医疗卫生防治体系等项目建设。各级政府增加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并随工作需求增加经费额度,保证了各项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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