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买分卖分”的黑色链条

西部法制报 2019-03-23 01:00 大字

本报记者马文青

前不久,一篇题为《月入两三万“分虫”套路深》的报道在网上引起热议,当地记者连日调查采访发现,买卖交通违法记分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之后,经过缜密侦查,济南警方抓获40多名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分虫”,由此揭开了这条“黑色产业链”的内幕。那么,在西安有没有此类违法现象存在?作为交警部门又是如何进行打击防范的?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小杨是西安某大学一名大三学生,在他印象中,身边的同学大多有了驾照。“我们寝室都有驾照,可是都没有车,驾驶证都是零扣分状态。”小杨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反正放着也是浪费,不如卖分赚点零花钱。去年上半年,小杨就通过中介卖过一次分,“9分卖了800元。”据小杨了解,他身边也有好几个卖过驾照分的同学,以大二大三的男生居多。小杨说,很多同学只卖了一次,“担心不安全,万一涉及交通事故,可能会被追责”。

记者上网搜索“驾照代扣分”关键词,很快搜出数千条信息,本地代扣分的价格从100元到500元不等,以出售C1驾照的分为主,1分100元是“行情价”。通过网友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一个“卖分人”。这名“卖分人”介绍说,他因经济能力所限,一直没买上车,自己的驾照一直闲置着,就想帮别人代扣分赚点外快,而许多中介有这样的“业务”。记者从随机采访的30名受访者中发现,大多数愿意卖分的驾驶人,都是因为还没有买车,驾驶证处于闲置的状态。有车一族的驾驶人则表示既不会选择卖自己的分,也不会买别人的分。“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会有违章。不过只要自己多加注意,一年12分足够。如果不够,我觉得这个司机也够莽撞的,需要重新学习一下,毕竟开车行驶在道路上,还要顾及别人的安全。”有着20多年驾龄的王师傅告诉记者。

近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碑林大队了解到,就在打击“买分卖分”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心存侥幸者通过“买分卖分”牟取非法利益。1月22日,碑林大队警务大厅电子违法窗口民警正在给一男子办理违法事宜时,发现该男子神情慌张,面对民警询问答非所问,存在替人销分获利嫌疑。民警立即联系法制中队民警,对该名男子做进一步询问。经过调查,该吝姓男子是前几日在街头发现“买分卖分”小广告后,自己联系非法中介于当日中午在碑林大队门口碰头,商定以1分50元的价格替人销了9分。民警在得知非法中介人员还在碑林大队警务大厅附近等待时,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控制。经询问,该非法中介人员马某,主要负责张贴买分小广告,组织卖分者到各个交警大队替人处理违法,每介绍一名卖分者从中获利80元,从事该“行业”已经3个多月时间,多次组织他人在西安市多个交警大队进行“买分卖分”交易。目前,马某、吝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太乙路派出所民警带回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了解到,“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有着鲜明的特点:一是作案时间短且不受限制,通过手机、电脑等就可进行操作。二是作案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发小卡片、有人负责送人销分等。三是专门“套路”贪小便宜的驾驶人,用高价诱导司机同意出售分数,并去交管部门销分。四是钻法律的空子,目前针对此类案件尚没有明确适用的法律,加上卖分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所以很多受骗用户也不敢报警,担心自己被抓。

碑林大队法制科民警申昊告诉记者,“买分卖分”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当事人第一次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扣留驾驶证6个月;第二次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并处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而且买分销分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录将被恢复为未处理状态,必须重新缴纳罚款并接受记分。申昊说,“买分卖分”,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有被“套牌”或盗扣分的风险。由于驾驶证号就是身份证号,“买分卖分”不仅泄露了个人和车辆信息,还泄露了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不法分子可能会将这些信息二次转卖,当事人不仅日后会遭受电话骚扰,还可能被“套牌”,银行卡被盗刷,更有可能被他人从驾照中不断盗分导致驾照吊销的案件发生。

为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申昊向记者介绍,以前“买分卖分”情况的发生和有些抓拍系统无法确认驾驶人有关,有的摄像头并不能抓拍到驾驶人清晰的脸部特写,而现在系统升级后,西安道路上的高清摄像头已经全面覆盖,那些想用他人驾照销分的人就很难钻空子。另外,新规实施后严厉禁止拿别人驾照代记分的现象,如果是他人驾驶车辆出现交通违法,则需要车主和开车违法的人一起,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现在主要预防的重点放在了处罚窗口。”申昊说,交警部门专门成立了一支监管队伍,负责对交警后台交通违法处罚大数据的监控、分析和对全市范围内处罚窗口的业务处理进行抽查,对异常数据严格追查问责。

记者了解到,对于“买分卖分”行为,交警部门将坚持“零容忍”态度,联合辖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等部门持续重拳出击,组织警力对盘踞在窗口的“黄牛”进行仔细甄别、重点打击。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自觉拒绝“黄牛”诱导,抵制“买分卖分”不法行为。同时,为遏制“买分卖分”现象,碑林大队已安排专人对警务大厅及其周边进行巡查,同时加大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和聘用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处理交通违法记分,要求电子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在违法处理时加强询问,并利用大厅LED屏幕、展板、宣传彩页等向群众宣传教育,切实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我们要加大处理违法的审核力度,核实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和违法当事人是否一致,以此杜绝非法‘顶包’等现象。”申昊说。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王峰说,对于存在多次交通违法记录的车主来说,驾照中宝贵的12分可能是“望尘莫及”,于是就逐渐形成了互通有无的驾照分数买卖市场,甚至出现了众多明目张胆的驾照分数收集中介,其实危害的是大家共同的安全出行环境。从法律上来说,无论是买卖分数的行为,抑或是中介组织买卖分数的行为,肯定都是违法的,但因各自的角色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对于违章者和代扣者来说,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不是简单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治安违法行为,行为名称是“提供虚假证言”。而对中介组织来说,将交通违法的扣分作为一种商品来交易,这显然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涉嫌非法经营罪,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调研,针对“买分卖分”现象制订相关的处罚条例,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甚至是刑法中都应加以规范。

核心提示一

驾驶证记分是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驾驶人的管理手段,目的是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累积分数达到或超过12分的驾驶人,则千方百计买分销分以逃避驾驶证被扣留的处罚,而有些驾驶证长期闲置或者自己没有记分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为牟取私利,将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分数当成商品出售,严重干扰了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正常管理,为交通肇事埋下安全隐患。

核心提示二

“买分卖分”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当事人第一次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扣留驾驶证6个月;第二次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并处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而且买分销分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录将被恢复为未处理状态,必须重新缴纳罚款并接受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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