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路面塌陷:城市安全一天都不能松懈
2月8日,广东佛山,工作人员在坍塌现场勘察。视觉中国 图
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月8日上午通报,2月7日晚上8时40分左右,位于禅城南庄的佛山地铁2号线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工地地面出现坍塌。据初步核查,事故现场8人无生命体征,3人失联,9人获救并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目前无生命危险。
另据@佛山发布 消息,事故经过为工地突发透水,作业工人尝试堵漏未果,现场透水面积扩大,导致隧道管片变形及破损,引发地面季华西路三十多米路段坍塌。
年关将至,今天(2月8日)正是农历小年,发生这样的事故令人震惊更使人心痛。愿失联人员可以尽快被找到,愿逝者安息,也希望后续的事故调查处理可以给家属们最大的慰藉。
事故提醒我们,城市安全没有一天可以松懈,没有一个角落可以疏忽。城市是我们的家园,而安全是家园的底线。地铁工人这样的建设者为城市奉献青春和热血,我们更加有义务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提出“近年来,一些城市甚至大型城市相继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城市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意见》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现在看来,这些话具有强烈的现实警示意义。
巧合的是,事故发生前一天,佛山市刚刚召开2018年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会上有市领导指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依然严峻复杂,安全隐患、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等仍然存在。”祸患常积于忽微,事故往往等不及按部就班的整治与排查。这也正说明警钟长鸣的必要性。
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安全事故看起来像是“黑天鹅”,其实大都在事先埋下了应被察觉而未被察觉的“伏笔”。事故调查就是要找到这些被遗漏的线索,进而找到对应的责任人。
地铁建设中的塌陷事故近年在国内多有发生。最近的一例是2018年1月26日,广州地铁21号线隧道突发塌方,导致3名人员死亡。西安、南京、杭州、兰州等城市也都发生过地铁塌陷事故,分别造成不同程度的伤亡。
这些地铁塌陷事故原因不一,有的在设计环节就出现错误或不规范,有的在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环节有问题,还有一些城市的地质状况不适合建地铁而强行上马。这些具体原因又往往可以归结于“地铁大跃进”过程中安全环节没有跟上。
虽然具体事故要具体分析,但不同城市发生的地铁塌陷有无共性,显然值得有关地方、有关部门认真梳理与反思。无论怎样,基础设施建设是为了让城市更美好,若安全无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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