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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结冰”事故应对 更像一出“车祸现场”

华西都市报 2017-12-06 07:32 大字

◎李晓亮

12月2日上午,西安市西二环开远门桥上发生38辆车连撞交通事故,造成两人轻伤,警方通报事故原因为路面洒水结冰所致。在舆论热议几天后,西安莲湖区官方终于回应:“接受批评,洒水作业将根据气温灵活调整”。(华商报)

几十车相撞,几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并非天灾,全因人为失职。这种“没有困难创造困难”导致的连环车祸,必须先划定清晰的担责对象,显然不能和稀泥般开个务虚的会,轻飘飘几句反思改正接受批评监督就躲过去了。照章办事,依法倒查,谁违规谁负责,尽快公布责任划分和追责计划,以及车主损失理赔额度,全责对待,赔付到位,公开服众,这是当务之急。而至于部门内部如何学习检讨反思改进,这些不是靠嘴说的,公众只看日后行动。

3℃以下,严禁洒水,这是西安明文规定,而当天气温-1.7℃;特殊情况需报备,上报防结冰应急预案。回头来看,这些都成空文。当日五点半洒水,六点半第一起车祸,直到七点半的一个钟头,百米路段连撞38车。这已不是结冰路滑纯客观原因了,而是公共应急的责任事故。

预案肯定有,比如低温洒水后应有回访巡查;发现结冰后应迅速组织消冰融冰,并应知会交管部门配合,预防交通事故;万一不幸追尾,也可第一时间快速妥善处理,预警预防连环事故。

但违规洒水,且洒完水就不管;结了冰追了尾,一个小时,任30多车连撞。这种迟滞懈怠的公共应对,相比洒水导致意外结冰,是更大的责任事故。再看,全国热议后,2日,西安交警微博称系“市政洒水造成”;当天中午,西安市政就发微博称,道路洒水为城管部门。3日,两条微博都删除了。现在城管还称“不清楚洒水车是哪个部门的”,只承认“是和市政一起,路段较杂,会根据交警最终判定的路段来确定责任人。”

出事就互相推诿,拒不担责,再对照“诚恳接受批评监督”的会议表态,真让人不知如何置评。还提到洒水是因“西安高速发展期,扬尘较重,秋冬季雾霾时常发生”,联想到有围着空气监测点洒水喷淋的数据造假,抑尘降霾,其实又扯入环保部门。三国杀,大乱斗,就是不明晰各自责任。

仅上个月,西安就有6人投诉冬季洒水路滑,且“往年收到过市民关于道路洒水的投诉,但从未出过重大的责任事故,也从未追究过洒水单位的责任。”现在“终于”出事,该究责了吧?不仅洒水出事之责,事后各部门“推诿卸责艺术”更是重大“车祸现场”。对此,必须直面问题,公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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