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评论 狗患 本质上是人祸 杨鹏
6月20日下午在西稍门附近被狗咬伤后,32岁的龙某及时前往西安市中心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但在28天之后,她狂犬病发作死亡。昨日,华商报对此事报道了之后,引发了很多市民的关注。
或许,人们已经习惯并接受了一句广为流传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但事实上,狗咬人不但是新闻,而且还是大新闻。天大地大,生命为大,曾经最有灵性的狗,如今却成了许多城市的一块“心病”,特别是,狂犬病被称作是死亡率最高的传染病,人们对居家养狗有着极高的期盼。因而,当狗患已然成为一大社会公害,每一次爆出“狗咬人”新闻,都不能不让公众心头一紧。
的确,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空巢家庭的增多,养狗队伍不断壮大,城市居民养狗之风日盛,这本身无可厚非,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养狗不办证、不给狗注射疫苗、疏于看护而让狗经常游荡在外、甚至一些本在禁养范围的犬种也在城市里出现……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不但污染了社区生活环境、影响到了邻里的和谐,还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以这么说,有人的地方,必有狗;有狗的地方,狗患重重。
包括无主狗、流浪狗、丢失狗在内,每一个狗患的背后,都站着不合格的狗主人。说到底,狗患,本质上是人祸!要看到,一个合格的狗主人,对狗的负责,其实也是对社会、对他人负责。狗主人是否合格,直接决定了狗对社会危害的有无和大小。进而言之,“狗患”之责,只能由人来承担。管好了狗主人,狗患必除。
不能不说,针对狗患,各地想尽了办法,还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反观效果,不能说一点成绩都没有,但缺乏持续有效的常态化管理。一般情况下,因“狗咬人”新闻发生而紧张一阵子后,又复归往日的管理状态,然后待下一期“狗咬人”发生,又开始新一阵子的紧张……如此循环往复,到头来,狗患依然还在那里。
如何让每一个狗主人都“合格”起来,从而遵守公共道德、秩序和相关法规,这是个让治理者颇为头疼的问题。能够看到,对于不负责任的狗主人的宽容,就是对于他人的残忍。有人呼吁“恶狗伤人入刑”,期待能够像醉驾入刑一样追究致人伤亡的狗主人的刑事责任,以图有效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事实上,在近些年各地司法实践中,还是能够找到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的个别案例,不过,罪名选择并不统一,或者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许,唯有加大惩处,通过刑事责任的震慑力,倒逼出狗主人的合格与尽责来,从而勒住烈狗的缰绳。(相关新闻见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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