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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已购房家庭再次购房应退出经适房保障

阳光报 2017-05-15 04:10 大字
违规出租经适房、擅自改变居住用途、该退出而不退出,近年来,针对经适房的管理和退出问题屡屡出现。日前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市针对经适房退出管理的实施细则即将出台颁布施行,细则从退出路径、退出条件、办理程序和后期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已累计建设经适房12.4万套

据西安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自1998年开始经适房建设,至今已累计建设经适房12.4万套,其中,面向困难群众出售9.2万套,用于拆迁安置3.2万套。期间,国家经适房政策几经调整,经适房从微利商品房逐渐转变为保障性住房,其适用人群、准入条件、资格审核、后期管理等方面都发生较大变化。

现行的经适房政策规定,购买经适房须经过资格审核,购买后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改变使用用途,且购买家庭收入和住房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应退出保障。

部分经适房购买家庭已不符合保障条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家庭收入的增高,有些经适房购买家庭已不再符合现阶段保障条件,而现行的退出办法存在退出年限长、退出成本高、退出程序不完善等问题,保障家庭不愿主动退出,应退未退问题较为突出。

近年来,房管部门针对经适房小区违规出租、改变用途等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予以打击,但违规行为仍屡有发生。

该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还是退出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退出难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达不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为改变这一现状,从去年4月起,西安市房管局依据中省政策精神,借鉴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的经济适用房的退出经验,开始研究起草《西安经适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一年来,多次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细则。

退出上市交易年限由签订购房合同开始计算

据悉,《细则》包括适用范围、退出路径、退出条件、办理程序和后期管理等内容,并在以下6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包括:将经适房退出上市交易年限由取得房产证5年调整为签订购房合同5年;明确了用于拆迁安置经适房的产权界定;按照“适当让利于民、就低不就高”的退出原则,确定了差价款为原购买价格的15%的缴纳标准,比原来的退出成本大幅降低;丰富了退出路径,解决了经适房只能上市交易不能完善产权的问题;开发企业违规出售经适房的,将限期收回房屋,不能收回的要补缴与商品房的差价;已购经适房家庭再次购买其他房屋的,应退出经适房保障,未退出的不予办理新购房屋的网签备案。

西安明确经适房退出成本购买价补15%差价变商品房

《西安市经适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日前经西安市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该细则明确了经适房退出的成本,以及“应退未退”的整治。

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是指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的管理。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将推出的《西安市经适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了对经济适用房小区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应退未退”经济适用住房的整治力度,解决经适房小区转租、出租等问题。例如,对符合退出条件却拒不退出的采取强制性退出措施,限制其再次购买住房,即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符合退出条件拒不退出保障的,将不能正常购买商品住房,从网签就会对此做出限制。

该负责人介绍,针对经适房完全产权,在不转移产权的情况下,购房者只要交了差价款就能把经济适用房变成商品房;另外,退出成本降低,原来是以市场价的15%补差价款,新的实施细则中,按照购买经适房成交价的15%补差价款,这个成本就低了很多。比如,早几年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可能就2000~3000元/平方米,现在的市场价可能在5000~6000元/平方米,按照购买经适房时的成交价计算,补差价款即可实现完全产权,对于符合退出条件的家庭来讲,办理退出成本就大大降低了。

新的退出细则中,对于经适房退出业务的办理,也将创新形式、提升效率,采取“网上办”。购买经适房的家庭若要办理退出,未来可以实现在网上办理,节省时间提升效率。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网上办的平台正在搭建,还将开通手机APP端口,购房者办理退出业务不用跑办事大厅,在网上或手机端就可以办理。据西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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