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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权益筑牢“保护墙” ——本报联合西安市工商局、西安市消协进商场 四大“3·15消费维权宣传点”为消费者撑腰

西安晚报 2017-03-15 06:08 大字

3月10日—3月12日,本报联合西安市工商局、市消协一起进入华东·万和城、西市城购物中心、民生百货文景店和西安鑫苑大都汇购物中心四大商场,设立“3·15消费维权宣传点”,面对面解决消费者投诉,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受到了消费者的肯定与支持。

办理会员(积分)卡 别忘索凭证

3月11日,在万和城的消费维权宣传点。50岁的张阿姨反映,她在咸宁路一家名为“艾灸养生馆”的健康体验店花费了2万元办理了一张体验卡,可以享受6万元的积分服务。然而没多久,商家就把店铺转让出去,张阿姨就到其他分店去做这些项目,但分店却称原来的6万元的积分规则作废,需再补6000元才可继续使用会员卡。

“我在城北一家商场的健身房办了一张年卡,结果还没一年健身房就关门了,现在联系不上负责人,商场也不管这事儿,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3月12日,在民生百货文景店“消费维权宣传点”,消费者程先生也向现场的工作人员反映相同的问题。

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长缨路工商所副所长孙青建议,以后办理任何会员卡、积分卡,都要索要凭证,以防不时之需,并且一定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营业许可证,是否是正规商家,以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拒绝售后服务

可走司法程序维权

在大唐西市设立“3·15消费维权宣传点”,消费者邵先生反映,自己通过某品牌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台滚筒洗衣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多次出现不能脱水、打不开门、脱水时噪音大等故障。邵先生多次联系网上旗舰店要求售后处理,然而旗舰店却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现场的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网购类引起的经济纠纷同样可以走司法程序,通过相应法规来约束商家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黄先生于2016年8月8日在西安某商场购买一条价值750元的牛仔裤,次日牛仔裤大腿前侧开线,消费者立即去专柜协商退换,遭拒绝。专柜负责人称:“裤子与专柜其他同款牛仔裤质量不符,颜色面料都不符,极有可能不是本专柜出售的那条,不予退换。”于是黄先生持发票来到现场投诉。现场工作人员给出建议,如若专柜人员不能提供牛仔裤不是从专柜出售的证据,那么理应为消费者更换。

保留消费凭证

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鑫苑大都汇“3·15消费维权宣传点”,反映买到窝心产品的消费者不少。市民成阿姨投诉称,自己日前花了380元在轻工市场二层购买了1个带有万年历显示的家用挂钟,第二天发现上面的日历部分日期显示有误,也没法调整。随即找商家要求退货被拒绝,调换后仍然无法使用。

市民何先生有在永辉超市买到腐臭鸡肉的经历,“做促销,没细看,回去后打开塑料袋才发现的。”

谈到网购的遭遇,二十多岁的邓先生表示淘宝客服最差劲:“买前咱是爷,买后他是爷。”邓先生表示,现在会尽量减少网购,尤其不上淘宝网购。

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保存好发票或者小票等消费凭证。以便在所购产品出现问题时,找商家进行退换。“有消费凭证的话,即使跟商家发生了纠纷,也能找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进行维权。”   

张茜 南楠 毋梦尧 张子豪 穆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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