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践行三项机制 助推追赶超越
■通讯员 汪博
省市委出台的“三项机制”,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制度保障。未央区坚持全面承接省市委“三项机制”要求,及时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修订完善配套文件,以“三项机制”为引领,深入贯彻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促投资稳增长,系统推进三项核心任务和两项重点工作,持续转变作风,奋力实现“追赶超越”。
“让能干者出彩”是“三项机制”的精髓要义之一。为了鼓励激发广大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未央区坚持以“三项机制”引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该区一部门副主任,在工作期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以单位为家,被提拔为某街道办事处主任;一名街道副主任,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空缺期间,认真负责抓好党建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农村两委会换届等工作,被提拔调任其他街道办事处主任。此外,未央区还及时制定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对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
面对区域经济发展转型和阵痛期,一些干部出现怕出错、怕失败、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的思想和不敢试、不敢闯的现象,为了支持各级干部敢于干事担当、大胆履职,未央区出台了《西安市未央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和《未央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跟踪回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真正靠制度来保护干部,激励干部。该区一村委会在未履行土地审批手续情况下建设农村幸福院,但因其动机为服务老年群众,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且在实施前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现有为本人、他人或其他组织谋取不当利益的情况,符合《西安市未央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的要求,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被免于党纪处分,二人错误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进行诫勉谈话,由街道纪工委进行跟踪回访,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未央区推进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后,明确了“上”和“下”的标准,规范了干部“下”的程序和纪律保障,让不作为者知责任、有压力、受警醒。根据《细则》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转任非领导职务,或降低职务的,应予以调整职务”,同意了两名科级领导干部的辞职申请。
未央区还在年度目标考核办法权重设置、结果运用等方面与“三项机制”精神紧密衔接。将“三项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区级各部门、各街道的考核体系。对措施不实、贯彻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问效,切实把“三项机制”精神理念融入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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