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策走进群众心坎里 ——陕西省今年社会保障工作改革侧记
本报记者 李艳 通讯员 梅轩 见习记者 杨小妹 陈瑾
“过去,申报特殊疾病需要将近半年,而现在,三个工作日就办好了,快得让人不敢相信,我们‘老病号\’都打心眼儿里叫好呢!”今年9月,59岁的西安科大退休女职工徐老师在申报了糖尿病并顺利通过鉴定后,发出这样的感慨。
令徐老师叫好的政策是8月1日开始实施的《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委托管理规定》。过去,省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工作一年一次,而且鉴定的流程和环节较多,时间较长。为了方便群众,简政放权,省医保中心将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委托给医疗机构和受聘临床专家,大大缩短了鉴定时间。
在今年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省人社厅加强社保政策的科学设计,使每一项社保新政的出台,都力争惠民利民便民,真正让政策走进群众的心坎儿里。
今年7月份,随着陕西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也能像企业职工一样领到丧葬费了。根据该实施意见,陕西省不仅将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原来的11档调整为12档,而且,还在全省建立了丧葬费补助金制度,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不低于800元。
“该项制度可谓‘一石两鸟\’,不仅使城乡居民的丧葬费补助金从无到有,而且,还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处处长赵文贵表示,因宝鸡市已在全省先期一年试点,因此,可以提前看到该制度良好效果。他说,过去城乡居民居住分散,生存认证难度大,常有死亡后还冒领养老金的事。而有了丧葬费补助金,冒领养老金事件大大减少,可以说,为预防基础养老金流失建立了一道坚实的“防漏墙”。
进入8月,一条新闻传遍全国——“陕西率先在全国将三项社保费率降一半”。
为何要出台这一政策?“在社会保障的改革中,需要创新思路,站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大局、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角度进行谋划”,省人社厅厅长翟四虎表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142.07亿元,基金结存偏多,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据测算,此次降低三项社会保险费率,预计每年可减少企业社保缴费支出23.56亿元,对于稳定就业局势、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降费后,全省失业保险费两年至少可以减少企业和职工负担30亿元,生育保险费基金两年合计少收入4.49亿元,参保单位少缴纳工伤保险费约6亿元。西安铁路局社会保险管理处工伤失业科科长李键告诉记者:“如果按50%这样降费,我们全局职工的可支配收入就能增加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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