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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十一黄金周消费警示

阳光报 2016-09-30 00: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邓龙辉)十一长假即将来临,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协”)于9月29日发出消费警示,对广大消费者十一长假期间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进行了提醒。

消协提示消费者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在选购商品时尽量做到货比三家,索要购物发票、服务单据等凭证,并保存好凭证。对于商家打出的“打折商品”、“处理商品”“反季商品”要谨慎购买。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注意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谨慎对待低价团。

旅游购物是旅游活动的内容之一,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慎重:一是多比价格。购物前多走多看,货比三家;二是购买高档商品时要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等商品信息;三是核查单据。付款前,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做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四是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

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防发生纠纷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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