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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捍法魂爱岗敬业促和谐 ——记长安区人民法院优秀法官马越

西安日报 2016-08-04 20:10 大字

她总是忘我地投身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她时刻以“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她在百忙的办案间隙,笔耕不断,注重调研,力做学习型法官;她以出色的审判艺术为民执法,定纷止争,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她叫马越,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郭杜法庭审判员,自2010年调入长安法院以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06件,所办结案件中调解率、服判率高,无一改判发回案件,无一缠诉闹访。2015年度被评为全市法院十大办案标兵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同时荣立市中院个人三等功一次和省院嘉奖一次。

民事案件大多琐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复杂,因此在庭审和调解中如何做到既合法合理又能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这考验着一名法官的专业水平和人文素养。马越曾收到这样一面锦旗,写着“春夏秋冬受煎熬,日夜悲叹;含泪诉至法院,庆幸青天;北斗闪亮天空现,权益得保;法律神圣恩如山。”这是一起现代版的包办婚姻,原、被告年龄均尚小,对婚姻理解不够,为多分一个人头的征地拆迁款,双方父母仓促包办二人结婚,迫于父母的压力双方痛苦地维持着名存实亡的不幸婚姻。马越对当事人耐心的讲解婚姻法有关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握调解机遇,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拯救了两个年轻人。婚姻案件一般以调解和好为圆满结局,而这起案件却是调解离婚为最圆满结案。现实审判情况复杂不可预测,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依法更要结合案件客观事实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高效显真情。马越始终守护着正义感,保持责任心。对于每起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并且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持注重调解原则,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公开、公正的氛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取得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力求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在此同时,结合人民法院开展的法律“五进”活动,马越以“携卷下乡”、“带案指导”、“模拟法庭”等形式先后深入田间地头、大学校园办案50余件,以案释法,对人民群众和大学学生进行普法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哲言说:上善若水。水至柔,却柔而有骨,信念执著追求不懈。通达而广济天下,奉献而不图回报。马越认为,上善若水的优良品质与法官应有的品性一脉相承,作为人民法官,以民为基,以法为纲,以化民争、解民忧为业。应该师法于水,多些水的品性,随物赋形,润泽一切,淡泊名利,取信于民,公平公正,铸就法官之魂。马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通讯员 徐军 贺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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