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良好生态环境优势 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
■本报评论员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金山银山,还是要绿水青山?四年来,西安用自上而下的行动和努力给出了答案——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显著的成绩。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2012年7月,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市委、市政府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列为事关西安长远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积极推进秦岭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2013年10月1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一座山制定法规,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尚属首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自此迈入“法治”时代。
汗水铸辉煌,实干出业绩。按照“一年有模样,两年出形象,三年大变样”的要求和“一条绿线穿到底”的工作思路,2014年3月,西安市重拳出击,开展秦岭北麓违建整治风暴,为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法整治违建提供了样本和范例。“十二五”期间,西安市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山青、水净、坡绿”的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水平推进,秦岭生态环境焕然一新。随着景观示范、路灯点亮、山体保护、河道治理、道路扩建、古镇建设、文化体验等一大批项目的落地实施,秦岭山更青了、水更绿了、景更美了,已经成为市民休闲度假的必选之地。
治理好、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于建设美丽西安,确保城市永续发展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步入“十三五”,作为“西安生态文明建设计划”的重要一环,秦岭生态保护开启了新的阶段,社会各界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寄予了更高期望、提出了更高要求。
扎实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必须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用新发展理念衡量工作、指导行动,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二是在秦岭生态保护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为主、保护为先”,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决不能搞过度开发。三是必须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划清市、区县职责,夯实责任主体,为秦岭保护提供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四是必须进一步动员公众参与,厚植绿色发展根基。要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市民都参与到秦岭保护中来,共同把西安的生态后花园建设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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