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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落户”陕西可获20万元安家补助

安康日报 2016-06-21 23:19 大字

新华社西安6月19日专电(记者 许祖华)陕西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工作的意见》,吸引博士后人才来陕工作和创业。凡是与在陕、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陕西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可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为吸引高端人才,该省决定加强博士后人才的吸引力度。在生活补助方面,对于主动来陕工作和各设站单位自主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科研人员,陕西省分别给予3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后,凡是与在陕、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的,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在科研创新资助方面,陕西省对符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需求的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将择优按特别资助15万元、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对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陕西省财政还将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金。

此外,对于在陕西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陕西省财政还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启动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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