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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大众创业》骗取读者近10万元 两男子分别领刑各没收财产20万元

西安晚报 2016-05-23 02:08 大字

本报讯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高雪乔) 两男子编造非法出版物,先后发行4万余册牟利,还以虚假广告骗取读者汇款近10万元。昨日记者获悉,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2015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雁塔区法院日前审结的“陕西西安《大众创业》非法期刊诈骗案”榜上有名。

邵某某1981年出生,西安市新城区人,夏某1984年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2011年2月,邵某某、夏某经商议后虚构《大众创业》杂志名称和地址,编造杂志出版物号,搜集素材,联系广告商,雇用他人排版编制《大众创业》杂志,再将排版好的杂志送交未央区森达广告工艺部进行印刷,后将印刷好的杂志发行至全国各地。2011年2月至2014年5月,两人共印制该杂志28000余册。2014年6月至11月,二人分开印制《大众创业》杂志各约6000册。

后经雁塔区法院查明,邵某某利用在《大众创业》杂志中刊登招募驻地工作站长、开展无息贷款业务等虚假广告,骗取读者信任,并虚构事实,向汇款的部分读者邮寄《大众创业》杂志社授权书、新闻采编证等虚假文书。最终骗取40名被害人汇款共计91280元。

2014年12月二人被逮捕。2015年9月22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向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1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邵某某、夏某非法经营期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最终认定邵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又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万元。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又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9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责令退赔40名被害人被骗赃款。认定夏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又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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