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代表参加市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 文明祭奠 感受生命神圣
每段旅程都有终点,每个生命都有尽头。清明节将至,市民政局24日举办“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30名报名参加的市民走进殡仪馆,近距离了解这个“人生的最后一站”。
来自西安市人大、政协、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退休办等群众代表30余人,在殡仪馆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参观了接待厅、中厅群、冷藏间、火化车间、祭奠园、公墓新区以及安灵苑等地。殡仪馆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工作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使各位代表们明白殡仪馆服务流程及各个环节的配合衔接。
一个追思厅内,整体使用粉红色的布帘,让人觉得非常温馨。而另一个追思厅的色调呈米白色,正中央配有紫色幕布。市殡仪馆工作人员介绍,温和的色泽能抚慰送别亲友的心情,缓解对逝者离去的悲伤心情。
参观中,家居式守灵苑让市民代表很是意外。每间房屋都有不同的颜色和装修,其中一间四合院式的守灵苑内有休息厅、餐厅、厨房、卧室、卫生间等一应俱全。有些房屋还设有网络视频设备,让远在外地的亲友,避免无法参加葬礼的遗憾,处处彰显着“文明祭奠”。
按照规划,西安市殡仪馆的建设,能够满足未来30年西安市殡仪服务市场需求。这里建有同时容纳6万个骨灰盒的大型骨灰寄存楼一栋,以及可供数千人同时共祭的大型祭祀广场。设有公益区、花坛葬、树池葬、草坪葬等多种环保节地葬形式,响应国家殡改政策、节约土地资源,创造美好的空间。
参观感受
温馨环境让人体会生命神圣
63岁的卫建平是位退休人员,参观过程中,他不停地询问了解。他告诉记者,殡仪馆开放日活动举办得很有必要,颠覆了他从前对殡仪馆阴森冷漠的感觉。
卫建平认为,每个人离开的那一刻都非常神圣,人生的“最后一站”是这样一个温馨的地方,这会让活着的人体会到生命的神圣。
在参观的市民代表中,有不少人都是社区负责人。红庙坡火西社区崔主任就对环保祭祀非常有兴趣,一直在认真询问。崔主任告诉记者,墓园里提供可降解的骨灰盒,骨灰盒埋入树下,一年之后就可降解与大自然融为一体,这种新的形式非常环保。
“马上清明了,我回去要在社区加大宣传。”崔主任说,今年清明节祭奠工作,火西社区已经做好了准备,将购买鲜花,鼓励居民领用,提倡环保、文明祭祀。
市民建议
市民建议
增设公共交通 方便市民祭奠
参观结束后,市民政局、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和市民代表进行了座谈,代表们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1
加大对贫困人群丧葬补助
市民代表蔺琪座谈时说,与旧址相比,如今的殡仪馆不论从规模、环境以及设备上,都已经走到全国前列,能满足群众的多种需求。蔺琪建议西安市应继续加大对贫困人群的丧葬补助,要让逝者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避免发生传闻中的“死不起”的情况。
建议2
用更适宜方法处理遗物
市民代表卫建平说,按照传统,逝者的遗物现在基本都是做焚烧处理,可是由于有些皮鞋、皮带等物品难降解,会造成环境污染,建议找到更适宜的处理方法。另外,去往殡仪馆路途比较遥远,建议增开公交交通,比如能开通可以连接地铁的交通,让祭奠的市民来去方便。
建议3
增加环保设施 减少灰尘
“虽然采取不少了环保措施,但是一进殡仪馆,还是感觉有些烟雾缭绕。”五环社区的董力建议祭奠时能多采取环保技术,减少灰尘。对于殡仪馆的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董力对此表示肯定。
政策支持
全市投用公益性骨灰堂28座
近年来,高价墓地使群众“死不起、葬不起”的问题屡屡发生。西安市政府于2012年9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始全面建设以骨灰堂为主要载体的公益性公墓。3年多来,西安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截至2015年12月,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益性骨灰堂28座,主要分布在城郊区县。2013年底沣东新城仙乐苑公益性骨灰堂投入使用,提供50000个骨灰格位;2015年底,国际港务区陆港纪念公园建成,可提供60000个骨灰格位。
西安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体现“生死共尊、环保为重”的理念,满足低碳、绿色、环保的要求,有效地推进了殡葬改革,方便群众骨灰集中存放和祭祀,同时节省大量土地,对城市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西安市民政局正在强化制度设计,保障公益性质前提下,有条件的区县推广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全覆盖,满足城乡居民安放骨灰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六类人群火化每人补助1000元
据了解,西安市对低保等六类困难人群殡葬实施救助政策,火化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进行救助。截至2015年12月底,西安市共救助困难群众3057人,发放救助资金280万余元。
市民政局《关于建立西安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六类群众,对火化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进行救助。
具体救助程序为:救助对象死亡后火葬费用由其丧属或其他负责办理丧事的人员(即救助申请人)在殡葬机构先行支付。火葬救助金经逝者原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在区县民政部门领取。
本组稿件由记者梁璠 实习生高云雪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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