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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交管部门辟谣—— 驾照“增考科目五” 是虚假消息

西安晚报 2016-05-22 00:59 大字

本报讯 (记者张红中 袁玥) “7月1日起,将在原有科目基础上,增加(科目五)高速公路安全驾驶基础操作……”这是虚假消息!5月6日下午,省交警总队相关处室民警称,交警总队已在官方微博上进行了辟谣。

连日来,陕西省各地市部分驾校的教练和学员之间传言:“从7月1日起,考驾照要增加科目五考试了”。商洛、铜川的一些驾校的教练说,“‘五一\’节后突然收到信息说,7月1日起,将在原有科目基础上,另增加(科目五)高速公路安全驾驶基础操作……而且还有省交警总队转发文件的附图,学员也跑来问到底咋回事,搞得我们也不知道该咋办?”

随后,记者搜索到了这则消息,该消息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通知……”该消息还说“增加科目五,模拟高速行驶、隧道行驶、停车取卡、窄路掉头……”

6日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处室民警告诉记者:“按照建制,陕西省只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而该消息的称谓‘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是错误的。另外,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规定,机动车驾考均以公安部139号令相关规定为准。”

记者查询了2016年1月29日由公安部颁布的139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并未发现有增加科目五的内容。

昨晚发稿时,西安市交警支队也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出了相关辟谣声明。

西安交警证实,这则消息一看就是谣言,原文里不仅有诸多常识性错误,还有专业性错误。文中关于科目一、二、三的考试内容表述完全错误。

交警介绍,正确的应该是: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至于文中提及的科目四和科目五考试根本不存在。大家常说的科目四考试,其实是科目三考试的一部分而已。原文里“模拟高速行驶、隧道行驶、停车取卡、窄路掉头”此四项考试内容,本身就是目前针对大、中型客货车(A照和B照)科目二的考试项目,不存在增加一说。也不存在科目一、二、三新增考试题和考试项目的说法,2016年7月1日后关于驾驶证考试的内容和方法与现行的没有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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