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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该咋办 社区举办模拟法庭告诉你

华商报 2016-03-08 15:45 大字

昨日,莲湖区法院在火西社区举办的模拟法庭完全按照庭审程序进行,在休庭期间法官对大家进行讲解华商报记者 邓小卫 摄

华商报讯(记者 毛蜜娜)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莲湖区火西社区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法官、被告、原告都是社区干部或群众,“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庭审”中途,真正的法官还进行了点评。

西安市莲湖区火西社区模拟法庭受理原告张云诉被告刘武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昨日,在火西社区会议室,一场“庭审”引来了社区百余名群众围观。在会议室最前方,身着法袍的“审判长”表情严肃,两旁的“人民陪审员”也非常认真,“被告”和“原告”及代理人围绕着家暴事件,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有模有样。

火西社区副主任焦立介绍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恰逢三八妇女节将至,火西社区联合莲湖区妇联、莲湖区法院,历经半个月时间,组织了这场模拟法庭活动。剧本是由驻火西社区的律师庞森起草,演员都是社区干部和群众,希望通过用这种生动的形式,代替以往枯燥的宣讲,让更多老百姓懂得《反家庭暴力法》,了解发生家暴之后该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权。

莲湖区法院法官郭蓉英在中间休庭时,点评了这次模拟法庭,她说,此次模拟法庭形式新颖,程序健全,内容切合《反家庭暴力法》,案例恰当。也清楚地告诉老百姓,新实施的中国首部反家暴法的一些亮点,例如家暴发生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也可以作为法庭的证据,家暴严重时,公安机关还可以出具“告诫书”,“告诫书”也可以作为法庭的证据。

“这次的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谁都不愿意遭遇家暴,但真正遇到了该怎么办,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这次模拟法庭教会了我们,遇到家暴应该报警,保留证据,再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火西社区居民王女士说道。

新城法院发出西安首张人身保护令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昨日,新城区法院发出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实施后,西安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处于家庭暴力危险中的张女士提供保护。

近日,新城区法院接到了西安的张女士提起的离婚诉讼。张女士起诉称,丈夫沾染赌博恶习,且脾气暴躁,还无端殴打谩骂她,她经常遭受家暴。2月17日因被丈夫殴打,她眼部和胸部受伤。2月25日凌晨,丈夫又持榔头砸坏她所住房屋门锁。起诉离婚的同时,她还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查认为,张女士处于家庭暴力的危险中,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做出如下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张女士丈夫)对申请人张某实施殴打、谩骂、恐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某及其子女等近亲属;三、被申请人不得进入申请人位于西安市的住所。”

在保护令有效期内,如果申请人还遭遇被申请人侵害行为,可向所在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寻求帮助,在形成证据材料后,还可向法院申请制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拒收并不影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

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传递的明确信息就是对家庭暴力零容忍。据介绍,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此前,3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的第3天,旬邑法院发出了陕西省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对象是旬邑妇女吴某,她带着四个孩子和一男子重新组建了家庭,但春节期间遭暴力殴打,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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