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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女子疑遭强奸后自杀留下4个娃”一事有新进展证据不足 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热点追踪 热线电话 029-88880000

华商报 2016-02-18 16:30 大字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杨皓)今年1月,华商报连续报道了彬县24岁留守妇女刘某疑因被邻居景某强奸,服毒自杀身亡一事。昨日,华商报记者获悉,死者家属2月15日参加了由彬县司法局牵头,彬县检察院、彬县公安局和彬县县委政法委共同参加的案件通报会。通报称,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嫌疑人景某不予批捕。

死者家属申请彬县公安局回避侦办此案

春节期间,死者家人发现已被刑拘的景某回家过年。2月14日上午,死者丈夫乔某到彬县检察院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称,“因证据不足,把人放了”。15日下午,乔某及家人参加了案件通报会,办案人员告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嫌疑人景某不予批捕。通报会上,未给死者家属提供任何法律文书。

据知情人士透露,彬县公安局已给景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昨晚,华商报记者从彬县相关部门获悉,经过彬县检察院反复研判和会审,认为案件事实还不清楚,证据还不充分。按有关法律规定,2月10日,对景某的羁押时间到期,因此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我们对这样的结果非常不满。既然证据不足,为啥对方又要给我们10万元赔偿金?”昨日,死者家属乔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家属已向彬县公安局邮寄了《回避申请书》,申请彬县公安局回避侦办此案。

对于是否收到回避申请,彬县公安局未回应

华商报记者在乔某姐姐提供的《回避申请书》照片上看到,乔某质疑,彬县公安局北极派出所工作人员当时没有立案调查是否存在玩忽职守?他还提出,涉嫌强奸的景某的侦查结果和彬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是否构成玩忽职守,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就此事,华商报记者联系彬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时,对于是否收到《回避申请书》,对方并未回应。

乔某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认为,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嫌疑人不予批捕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案件继续取证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仍要做到随传随到,并配合警方调查。家属目前提出回避申请的目的,也是希望公安机关能公平、公正地侦破此案。

昨晚,彬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县妇联在彬县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基金中设立专门账户,逐月拨款救助,作为刘某遗留子女的生活费用;县民政局为刘某家发放困难补助金,并将其一家人纳入低保范围;北极镇为刘某家送去临时救助金,并为其家属安排公益性临时岗位,以补充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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