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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老人养老院走失9个月至今下落不明,律师说如果2年内没找到,养老院应负赔偿责任

华商报 2015-06-02 15:43 大字

李女士的母亲刘秀荣至今未找到华商报记者 赵彬 摄

刘秀荣老人于2015年6月2日下午两点半左右从长乐宫老年公寓走失,老人身高1米55,短发,头发黑白相间,背微驼,圆脸,牙齿不全,喜好捡拾废旧物品,爱拿塑料袋及矿泉水瓶,穿深蓝色格子上衣,黑灰色打底裤,望有好心人见到及时联系。

华商报讯(记者 毛蜜娜)昨日,西安雪花飞舞,异常寒冷。李平再次来到位于城北的西安市长乐宫老年公寓,询问80岁的母亲是否有消息。去年6月2日,母亲从长乐宫老年公寓走失,至今没有找到。李平想知道,200多个日日夜夜,老母亲究竟在哪里。

家人:老人走失4小时才接到通知

昨日,家住城西的李平找到华商报记者,还没开口,就红了眼眶:“我80岁的老母亲走丢了,是从养老院走失的,养老院答应说给我们找,可9个月了,还杳无音讯。”

李平说,母亲名叫刘秀荣,出生于1936年。随着年龄增大,母亲的思维时而清晰时而糊涂,且不愿意和她一起居住。这几年她自己身体也不好,时常住院,为了母亲能得到更好的照顾,2012年6月,她把母亲送到了长乐宫老年公寓,先是三级护理,后来转为每月2190元的全护。

2015年6月2日下午,李平突然接到长乐宫老年公寓的电话,说老人走失了,让她赶紧过去一趟。“等我赶过去时,工作人员说,我母亲下午两点多午休时,从大门走了。事发4小时后养老院才联系家属,已失去了找人的最佳时机。”李平说,从此之后,她就开始了漫长的寻母之路。

母亲走失后,李平和家人到处张贴、散发寻人启事。让她生气的是,老人是从养老院走失的,可养老院的态度却让她寒心。

“为了能尽快找到母亲,我一直积极主动和养老院联系。养老院也一直承诺会帮我们找人,可9个月来,都是我得到线索联系他们,让他们过去找,他们没有主动告诉我获得过什么线索。慢慢的,反倒成了我上门求着他们帮我找人。是养老院管理不善把人丢了,他们应该为此事负责。”李平说。

李平说,母亲走失后,因为伤心和奔波找人,她两度住院。母亲就她一个独生女儿,家里亲戚也不多,时间一长,能操心找人的就剩她和她家人。

长乐宫老年公寓:我们在积极找呢

昨日,在长乐宫老年公寓,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唐女士表示:“院长和相关负责人都出去找刘秀荣老人了,今天(9日)没有一个负责人在。我们确实在积极找呢,你看雪这么大,人都出去找了。”

随后,华商报记者和李平来到刘秀荣老人曾居住的1130房间,老人的衣服、被褥还在,看到老人的物品,李平又忍不住流下眼泪。一位工作人员说,她知道刘秀荣老人,确实是从这里走失了,他们也一直在寻找。

2015年6月2日老人走失后,李平和长乐宫老年公寓的人都打电话报警了,此事也得到未央宫派出所马警官的证实。昨日,马警官说:“事发后调取了监控,老人是从长乐宫老年公寓的大门走出去的,我们也在附近寻找,但没线索。老人的信息已在人口信息网登记,如果警方这边有线索,我们肯定第一时间和家人联系。”

■律师说法

长乐宫老年公寓 有寻找义务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表示,老人在养老院全护,养老院和老人之间有监护合同关系,应该对老人负有监护责任。老人在养老院一旦出现了人身安全问题,养老院应该负全部责任。老人是在长乐宫老年公寓走失的,长乐宫老年公寓有寻找老人的义务,如果2年之内一直没有找到,或者找到时发现老人出了意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长乐宫老年公寓应该负有赔偿责任。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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