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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允许虚假媒体招摇撞骗——“国际新闻联盟凤凰日报”延安查处记

延安日报 2014-09-17 22:41 大字

记者在拘留所采访张峻嫣

张峻嫣在网上订制的非法许可证

本报记者高瑞

为了扩大起名业务的知名度,2012年7月,该张花费5000元在“中国数据网”注册了“国际新闻联盟凤凰日报”网站,从事新闻转载活动,后又假冒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名义,私自从网上下载伪造四个印有国家机关印章的许可证,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印好后,该张担心出问题,所以一直存放办公室,从未展示使用。

2013年初,该张听说出杂志、报纸提升知名度快,遂到榆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部门咨询办报相关事宜、申请刊号,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个人不允许申请刊号、办报。但该张仍于2013年8月,在网上花费1万元,委托“左岸右岸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代办公司)为其在香港注册了“国际新闻传媒有限公司”(主公司)及其下属的“国际新闻联盟凤凰出版社”(刊物名称为:国际新闻联盟凤凰报)、“国际新闻中心”(刊物名称为:国际期刊中国梦)、“国际新闻记者协会”三个分公司。代办公司在注册成功后,向该张邮寄了三个分公司印章共15枚。

2014年5月,该张花费7000元让西安某印刷厂非法为其印制国际新闻联盟凤凰报2000份、国际期刊中国梦1000份、国际新闻中心工作证100本,并将其中500多份报纸和近300份杂志发给亲戚朋友等熟人。

8月28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区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大队对张峻嫣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予以取缔,现场摘除其悬挂的招牌,并扣押其出版的报纸、杂志、工作证及非法许可证。

9月2日,经公安局宝塔分局民警查证,张峻嫣注册的主公司和三个分公司均未在国内相关机构备案,公司注册时也无固定地址,所以民警将其15枚非法印章扣

押,并依法对该张进行传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9月11日,宝塔分局给予张峻嫣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9月15日,市工商局根据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之规定,责令张峻嫣停止违法行为,并吊销了其翰林公司营业执照。

当日,记者在宝塔区行政拘留所见到了当事人张峻嫣,他对记者说:“我当时并未意识到自己违法,因欠缺法律知识,在不懂法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犯了法。现在我很后悔,出来后我会做个安分守己的人,也会告诉周围人,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做事之前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曹延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一些假媒体、假记者打着合法的旗号,欺骗群众,危害社会,不仅破坏了正常的新闻舆论宣传秩序,而且严重损坏了记者的崇高职业形象。去年以来,虽然经过严厉打击,“三假”(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活动在榆林市越来越少,越来越隐蔽,暂时收手蛰伏起来,但他们今后还会伺机卷土重来。希望广大群众擦亮眼睛,提高警觉,发现可疑线索后,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文化执法部门一定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做到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共同为榆林市营造一个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8月28日,因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予张峻嫣经营的延安市翰林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林公司)警告处罚,责令其停止非法出版活动,并没收了非法出版物;

9月11日,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以伪造国家公文、证件等,给予张峻嫣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9月15日,市工商局依法吊销了翰林公司营业执照。至此,一个打着“国际新闻联盟凤凰日报”的虚假媒体在延安被坚决查处。

张峻嫣,男,1958年出生,延川县马家河乡老滩沟村人,高中毕业后先在老家务农,后在延川打工,和妻子结婚后,一直在家带孩子,期间他开始学起名、看风水等手艺。2005年,该张在榆林市注册了“延安翰林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起名业务,给别人取一个名字赚取50元到100元不等,但生意不太好。

为扩大业务先办网站后办报

取缔虚假媒体行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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