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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深化改革大幕全面开启

咸阳日报 2014-06-16 23:14 大字

(资料图)

本报记者 孟利明

核心提示

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元年,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等一系列深层改革拉开了大幕。作为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和深层矛盾的必然要求,其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咸阳,一个锐意改革、敢为人先的千年帝都。这种骨子里就有的情结和气质,造就了咸阳积极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如今,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咸阳正迈开大步,开启新的征程。

咸阳人敢于改革,是这个古老城市赋予的一种特质。

商鞅变法,开启了大秦帝国的繁荣强大,也为秦王朝的统一打下了坚实基础。

汉朝改革,莫过于休养生息政策,它恢复规制、招贤纳士、劝民归乡、轻徭薄赋,造就了文景之治的繁荣……

在咸阳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从不乏改革、再改革的故事,历史给予这座城市的发展机遇,总是呈现繁荣和辉煌。

2014年,历史的机缘、现实的需求,再次让咸阳站在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之颠。

勇做先行先试的排头兵

先行先试,这是咸阳人的性格。

而要改革,成立机构,建章立制,无疑首当其冲。

4月2日,市委常委会决定成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政府机构职能和事业单位、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农村体制、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民主法制、党的建设制度、纪律检查体制等9个专项改革小组,具体组织推进各领域改革。这表明咸阳正式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扬帆启航!

与此同时,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也如期举行,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成员名单》。这标志着咸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机制的基本确立。可以说,咸阳的深化改革步伐在紧锣密鼓中前行!迎着改革的春风,咸阳沐浴在新的历史发展长河中……

作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纲领,《中共咸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市委改革机构正式成立之前就筹划启动,4月15日初步成型,4月25日正式成稿,5月4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5月21日正式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的《市级有关部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大举措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同步起草,基本定稿,正等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可以说,在改革顶层设计上,咸阳走在了全省前面。

事实上,敢为人先的咸阳人早在年初市委六届八次全会上就审议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共建大西安若干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五个重要文件,就经济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具体安排。此后,咸阳又围绕美丽咸阳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这种先人一步的做法,正是市委对咸阳发展所具有的战略眼光和深远谋划。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委,已全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紧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设计。大幕拉开,全速启程!咸阳在全面深化改革这个新的历史征程中发出了时代最强音,正谱写最绚丽的篇章!

科学绘就

深化改革的“路线图”

《实施意见》是咸阳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规划总方案。其改革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它顺应了咸阳发展的迫切需要,规划了咸阳改革的完整蓝图,是市委、市政府对全体市民的庄严承诺。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咸阳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革除体制机制的顽瘴痼疾,以改革新优势增创发展新优势,为实现“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咸阳梦”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完善的体制保障。

市委改革办负责同志介绍说,《实施意见》共13个部分、53大条,其中涉及改革任务47条,部署具体改革举措408项,基本覆盖了全市深化改革的方方面面。在制订过程中,充分贯彻了中省的改革部署与原则,充分借鉴了先进地区的改革思路与举措,充分征询了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咸阳应有的特色,同时严格遵循“一般性举措不写,重复性举措不写,纯属发展性举措不写”的“三个不写”原则,最大可能保证了《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前瞻性以及可操作性。

《分工方案》、《工作要点》将《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专项小组、每个职能部门,并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可执行的进度安排,使咸阳深化改革的推进路径更加清晰具体,更加实在可行。咸阳市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就此形成。

咸阳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很明确:到2015年,一批重点改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7年,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在全省率先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加快建立完善与构建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全面建成小康咸阳、和谐咸阳、美丽咸阳相适应的现代化治理体系,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咸阳特色的改革开放之路。”市改革办时晓东认为,咸阳改革的路径设计既符合咸阳自身实际,又超脱各种禁锢,是咸阳面对改革大考的理性选择。

积极在重点领域

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场锣。咸阳市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提出了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简化程序的一律简化程序、能网上办理的一律网上办理、条件允许的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五个一律”原则。在省政府已取消的155项、已下放的99项行审批事项中,咸阳市需承接85项、需取消63项、需下放35项,已于6月9日全部落实到位。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速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放宽住所登记条件、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等系列便利措施的出台实施,有力地激发了社会投资热情。1—3月份,全市新增企业1045户、新增注册资本81亿余元,同比增长78.3%和437.9%;新增个体工商户38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4户,同比增长9%和27.5%。

经济和生态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咸阳市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整体出售、股份制改造、兼并、组建企业集团和下划管理等形式,完成企业改制132户,仅有11户企业未改制。同时,积极健全生态文明机制,完善了建筑施工审批制度,强化了噪声污染监管,出台了《咸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体制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咸阳市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正在加紧编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基本完成,宅基地发证率为71.85%,集体建设用地发证率为54.61%,承包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在渭城、礼泉、彬县、旬邑四个县区和14个省市重点镇全面推行。制定了《咸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推进了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目前累计流转面积已达103万亩,占耕地总资源面积的18.8%。

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咸阳市从加强小城镇建设支持政策着手,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省市示范镇和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有关事项的通知》,给予13个省市重点示范镇每镇每年3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1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2个市级沿渭示范镇每镇每年150万资金支持。同时,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围绕建设“智慧咸阳”,建设综合应急指挥、数字城管、市政府政务(市民)服务中心、新农合、中小企业、城市“一卡通”等6个信息服务系统,以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文化是“咸阳梦”的灵魂。在现阶段,文化体制改革显得尤为紧迫。咸阳市出台了《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文化产业政策支持,设立文化产业项目专项资金,并通过政府购买、免费服务,培养公众文化消费意识。

社会体制改革是构建和谐咸阳的关键之举。咸阳市积极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制定了《关于加强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和《咸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发展整合规划》,全面推进市域职教资源整合。依托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咸阳市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职教中心),将市级各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一并整合进入市职教中心。同时,全面整合县域职教培训资源,加快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完善医疗卫生制度。探索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了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建立了专项补助经费市级通报制度,落实“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巩固完善了新农合辖区内异地报销、出院即时报销“直通车”等制度。扩大了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制度,推行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构建社会养老体系。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对新建、改扩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分别按每张床位3000元、2000元进行一次性补助;对月均入住率80%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公私养老机构在土地政策上一视同仁;减免社会养老机构税费;民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协调西咸新区各新城出钱出地出政策,在秦都、渭城、兴平、武功、泾阳5个县市区30个镇办推进火化、平坟、迁坟、落碑、绿化。同时,建立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全市已发放233.26万元,救助1964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核查机制。制定了《咸阳市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规划(2014—2020)》。

民主法制改革如火如荼。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办公室,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制度。6月底前可完成法律顾问确认和聘任。同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出台了《咸阳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严格干部人事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并深入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慵懒散奢和走读”、“吃空饷”、“三难三乱”等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改工作。在市县两级成立了非公经济党工委,加快“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步伐。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制度试点,探索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健全完善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出台了《中共咸阳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办法。调整优化纪检监察机构,纪委牵头或参与的63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8个。合并调整纪检监察部门内设机构,市纪委新增了第四、第五两个案件室。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要求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各县市区纪委书记除按照常委统一分工的包抓联系重点工作外,也不再分管其他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B)⑩

革故鼎新 富民强市

王春霄

全面深化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也是实现“四强三领先”咸阳梦的必由之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昔日的改革,主要是为解决温饱;今天的改革,更多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开弓没有回头箭。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蓝图已经绘就,目标路径已经明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以只争朝夕的意识、舍我其谁的精神、抓铁有痕的毅力,积极有为推进改革攻坚,奋力拓出一片崭新天地。

改革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人民而改革是改革的唯一价值,尊重人民意愿是改革的唯一立场。我们必须坚持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坚持改善人民生活这个结合点,从人民群众内心最期盼、反映最强烈、感受最真切的问题入手,顺应民心,遵从民意,凝聚民智,激发民力,寻找更为深厚的动力源泉,最大限度地促进民生福祉,让500万咸阳人民享有更多改革成果。

改革是发展的最大“红利”。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面对“发展起来的问题”和“成长中的烦恼”,唯有改革这把金钥匙才能打开发展之门。我们要葆有问题意识,尊重发展规律,在现代政治视野下,进一步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发展、以转型促发展、以共建促发展,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市场潜力和创新活力,精心打造咸阳经济“升级版”。

改革贵在创新、贵在担当。犹如怀胎之分娩、凤凰之涅槃,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没有易走的路,鲜有易过的关,更少易破的局。改革越难,越考验改革者的气度、格局和境界。我们要始终以“万折必东不回头”的决心、“赴百仞之谷而不惧”的勇气,做一分是一分,做一寸是一寸,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不仅要凭干劲、闯劲和韧劲,更要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使咸阳改革之路走得快、走得稳、走得好。

怀抱梦想,风雨兼程;革故鼎新,富民强市。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无论深化改革的路途多么艰辛,任务多么繁重,我们都要日日思进,步步向前,招招求实,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呼唤。我们应当有这个心气儿,更应当有这种能力和作为。(B)⑩

【作者系中共咸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改革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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