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夫妻共售假烟 涉案258万余元 ——咸阳市侦破“6·27”案件纪实
查获的假烟
缴获假烟现场
本报记者 张蓉 实习生 李丽莎 任莹
崔某与妻子葛某分居已久,但从2009年开始,他们又重新走到了一起。这次,不是因为感情的复合,而是为了一个罪恶的发财之路——贩卖假烟。他们隐藏身份,分工明确,从假烟的购买、运送、联系买家到货形成一条严密的销售线。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们先后从河南向咸阳贩卖假烟1100余件(55000条),涉及6个香烟牌号,涉案金额高达200万余元。尽管他们布局周密,狡猾多变,但最终没能逃出法律的制裁。
“叮铃铃……”去年四月的一天,咸阳市公安局的办公室里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电话那头的是咸阳市烟草局稽查支队的工作人员,他们称,对辖区内某县城市场例行检查时,在一经营户店中发现假烟60条。经查,这些假烟来自乾县薛录镇一李姓经营户。得到消息后,市公安局迅速出击。同年6月25日,办案人员获取葛某要给乾县李某送货这一准确信息后,经过两天两夜的蹲点守候,于27日凌晨2点左右,在福银高速礼泉出口段,将河南送货的葛某、货车司机李某及乾县接货的李某一举抓获。现场查扣一辆厢式货车及两辆面包车,作案联络手机三部,从货车中查获打有乾县码段的37猴、美猴王等6个牌号卷烟共150件。经质鉴全部为假冒卷烟,涉案标值29.36万元。公安机关依法将接货的李某、送货的葛某以及货车司机李某刑拘。
正在交易 被警方逮了
货车司机李某交代,自2009年起,就为河南省漯河市某村的葛某夫妇及苗某向咸阳运输假烟。得知这一情况后,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赶赴河南许昌市将案件涉案主犯崔某抓获。
据了解,去年6月25日,葛某在咸阳联系到假烟买家李某后,电话通知崔某购买假烟。身在河南的崔某,将购买的假烟用食品箱伪装后,雇用货车司机李某将货拉往西安,由葛某负责与司机联系接货地点。26日,买家李某按照事前商定,支付给葛某3万元定金,余款在收货后付清。27日凌晨1点多,葛某电话通知司机将货送到福银高速一出口处。凌晨2点多,葛某乘坐面包车,和李某以及李某雇用的搬运工在福银高速一出口处与司机会合。在准备将假烟拉到乾县薛录镇李某处时,被守在此处的公安机关和烟草稽查人员当场抓获。在崔某、葛某被抓后,市公安局与市烟草局联合成立了“6·27”专案组,对涉案人员进行突审。随着崔某、葛某的落网,这条贩卖假烟的销售线逐步浮出水面。
无本买卖 企图捞大钱
2010年11月,兴平市朱某的商店里,来了两位不速之客,他们就是寻找假烟买家的崔某和葛某。他们向朱某推销假烟,遭到朱某的拒绝后,崔某提出将自己的烟放在朱某的商店里寄卖,如果能卖出去的话,朱某再付钱。这样的无本买卖打动了朱某的心,他同意了崔某将假烟放在自家店里销售的提议。随后,崔某便给朱某留了10件(500条)香烟。这些假烟很快被朱某销售一空,见有利可图,朱某和崔某开始联系。在2010年腊月29日,葛某与朱某商议,以每件香烟500元的价格向朱某送货,交易额共7.6万元。随后,葛某便电话联络崔某,崔某在河南雇用货车司机李某,将100余件假烟送到兴平朱某处。朱某已将假烟全部销售。
此后,朱某先后两次从崔某、葛某手中购买假烟,他都将这些假烟全部销售。
同行竞争 牵出案中案
在崔某、葛某落网后,购买、销售假烟的兴平籍男子朱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去年9月14日,推销假烟的另一人苗某,在准备将一车假烟运送至兴平朱某处,途经武功县普集街乡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警方从苗某的货车上现场查获假烟188件共9400条,价值24万元。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将苗某和朱某刑事拘留。
落网后的苗某交代,去年5月,他主动联系到朱某,表示自己手里有与崔某同样质量的假烟,但价格更便宜。失去了崔某这条假烟进货渠道的朱某,认为自己和苗某合作也没有什么负担,便同意从苗某手中进货。
得到朱某的同意后,苗某雇用货车司机李某,由苗某的亲戚押车,将假烟送到兴平市朱某处,按双方事先商定好的4万元进行交易。当时并未付款,同年8月,朱某根据苗某的要求,将4万元汇入了苗某的指定账户。
至此,“6·27”假烟销售案件告破,现场查获假冒卷烟338万支,标值53.36万元。经过公安机关对崔某这条线索的调查,追查假冒卷烟1100余万支,标值共计258.36万元。
一人揽罪 法官戳穿谎言
今年6月19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6·27”贩卖假烟案。
庭审现场,嫌疑人崔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称自己从未来过咸阳,对贩卖假烟的事情更是一无所知。葛某则声称自己虽然和崔某是夫妻,但俩人感情不和,分居已久,贩卖假烟是她一人所为,试图揽下所有的罪责。办案法官范涛仔细查阅了相关证人证词,向崔某提出了几点质疑,崔某无法解释清楚。面对铁证,崔某低下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面对一项项证据的指控,葛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她当庭承认,自己和丈夫崔某共同参与了假烟销售。之前她想要揽下所有的罪责,是考虑到女儿一个人在外求学,夫妻俩人共同入狱的话,女儿将没人照顾。8月15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的崔某、葛某、李某、苗某和朱某5名罪犯,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作出判决。
崔某、葛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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