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第二次信息公示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曹家峪园区)焦化甲醇工程环评变更
2009年,陕西黄河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建庄矿业有限公司分别呈报立项,在黄陵县店头镇曹家峪村建设黄陵建庄的1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10万吨/年甲醇项目和黄河矿业的98万吨/年焦化及配套10万吨/年甲醇项目,并分别取得环评批复。2009年9月,经延安市发改委专题会议研究,以延发改工[2009]号文,批准陕西黄河矿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焦化项目变更法人主体,统一由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两项目进行了整合,统一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和主要建设内容没有发生变化;整合后项目将原来重复的生产装置、公用辅助工程设施进行合建,总平面布局发生变化。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
焦炭、甲醇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全厂生活、化验及地坪冲洗废水。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工艺产生粉尘采用各类高效除尘器净化、收集;荒煤气静电捕焦油、脱硫净化后,部分用于焦化生产,剩余部分用于生产甲醇;煤场、焦场等设抑尘抑尘网。
2.废水防治措施:焦化废水、甲醇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等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用于抑尘洒水、熄焦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音、置于室内等方法处理。
4.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产生的煤尘、焦尘配煤炼焦;焦油渣等危废焦油危废处置中心处置;甲醇生产废催化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次建设变更仅厂区布局调整,不需新征土地。在严格落实工程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各项要求
后,工程建设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较小,主要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变更是可行的。
公众可以就自己关心的有关问题通过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自己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如需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可于本公示10日内往我单位查询,或电话咨询。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727300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邮编:710054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67
邮箱:zh_ch2004@yahoo.com.cn
本公示有效期为见报日期10天内。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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