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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不再被大病拖垮

陕西日报 2015-06-15 22:18 大字

杜瑶

“重特大疾病已不再是普通群众不能承受之重。”这是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局长郭锦飞的肺腑之言。

榆林市榆阳区鱼河镇29岁村民常红军,因失火造成全身大面积重度烧伤,辗转榆林西安等地抢救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74.5万元,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30万元,自己仍要负担44万多元。重度烧伤本不在陕西省开展重特大疾病试点的20个建议病种范围之内,由于榆阳区采取了负担导向式的制度设计思路,没有做具体病种限制,最后给予了常红军10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人们现在看得起病,也愿意花钱去救命。蓝田县村民谢玉仲的女儿谢燕妮2013年查出患了红斑狼疮,前后住院花费4万多元,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近2万元。现在,谢玉仲的女儿还享受着慢性病补助政策。“一个月多多少少能贴补些,虽然大伙看来这钱并不是很多,可是对于农村人来说这几万块钱就是整个家庭一年的全部收入。以前要是闺女得了这病,真不知道这一屁股债要还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谢玉仲激动地说道。

采访期间,记者走访了卫生、民政部门,接触了大量患者和家属,真切地感受到生命对于自身和家庭的意义,人们从以前患了重病的无奈到今天的勇于面对,一方面是心态的转变,另一方面则是资金的保障。就像一位基层医保工作人员说的“生活不再被大病彻底拖垮,生命不再无路可走。”

目前,我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作为医疗保障制度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加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社会慈善救助等其他形式的保障织牢了民生医疗的大网。

不难看出,在一系列的惠民政策中老百姓感受到了切实的福利。然而,在重特大疾病的救治中仍存在一些具体困难。比如,重特大疾病患者入院难。因为重特大疾病花费金额大,往往需要到级别较高的医院诊治。目前医院对患者收取较高的押金导致一部分困难群众因无法筹措、负担入院所需的押金,以至不能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也有群众反映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险政策间缺乏有效衔接。陕西省对于放化疗、肾透析等门诊特殊病是按照住院救助标准在定点医院给予“一站式”救助,但陕西省新农合对此类病种执行的是年底统一报销,两者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这些方面还需要逐步完善,真正把好事办好,为受救助群众提供切实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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