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恶犬伤人情节严重可追究主人刑责

华商报 2011-07-06 13:57 大字

不到半天,周至县终南镇豆村6人被流窜来的恶狗咬伤一事,一经本报报道,立即引起了西安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紧急召开整治狗患专项会议,要求公安机关大力整治大型犬、烈性犬,全面排查恶狗,并加大对流浪犬和无证犬的收缴,确保群众安全。

事件进展

冒雨围剿 仍未发现豆村伤人恶狗

出事村子十几条街道上都有放养的狗

昨日,周至县普降小到中雨,为防止恶狗继续伤人,上午,周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长宏持枪带领民警,继续冒雨进玉米地抓捕恶狗。“我们拿了一斤肉,准备放在恶狗出没过的一间房子里,进行引诱,结果去后发现,这间房子暂时没有狗卧过的痕迹,肉也就没放成。”李长宏说,从昨日上午9时许开始,他们一行从群众反映的一个点展开,方圆延伸两公里,结果仍然没有发现恶狗踪迹。

豆村一名村民称,7月4日下午,他还看到这条恶狗出现过,但此后就再没有发现。“是不是已经转移到别的地方了?”有村民怀疑。

7月4日,在豆村采访恶狗咬人事件时,记者发现,该村十几条街道上都能看到狗,而且都是放养的。有一条狗卧在街道中间,采访车经过时几次鸣笛,但狗都不挪窝。

在其中一条街道上,竟然同时出现了大小6条狗。“养狗就是为心安。”一名村民说,儿子儿媳都外出打工了,一年才回来一次,他和老伴在家看孙子,没有青壮劳力,家里养个狗,感觉安全些。记者问为啥不办狗证,这名村民说:“办啥证呢,咱农村都不办,一条狗也不值几个钱,办证还要200元呢。”

流窜来的恶狗伤人了,自家养的狗就安全吗?“我们的狗又没疯,怎么会咬人。”一名村民称,记者看到,有的小孩子还专门抱着自家的狗玩,没有丝毫害怕。“不害怕,我还是喜欢我们家小狗。”就连被恶狗咬伤的6岁男童小赵也这样说。周至警方称,他们做过多次宣传,提倡给狗办证,但出于经济原因等考虑,村里群众都不积极。

全市急查大型犬、烈性犬

针对近期狗患严重、恶狗咬人频发,西安市公安局通过网络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查无证犬。

市治安局布置“查犬”

按照有关规定,西安市二环路以内区域及二环路以外的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开发区、居民住宅区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重点限制养犬区……该类区域禁止个人养烈性犬、大型犬。对于符合规定,已登记办证的烈性犬、大型犬,要求必须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

在昨日的专项会议上,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周秦生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对违反规定养犬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发现违规养犬严厉处罚

周秦生在昨日的会议上指出,一旦发现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或让犬只出户,立即予以查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对于犬只伤人,根据情节,除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规定对养犬人予以罚款、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行政拘留外,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截至目前,西安市登记在册办过证的犬只有8万多条,但还有大量犬只未办证。

同时,为消除流浪犬隐患,防止恶狗伤人事件,最近西安警方已加大了流浪狗的抓捕,单上周就捕获流浪犬120多条。目前,已有500多条流浪狗在犬类送检留存所安了家。

将开现场会规范农村养狗

在昨日上午的会议上,治安局还部署了一次现场会,将组织各分县局治安大队长,在近期深入临潼区一农村,召开规范农村养犬现场会。“我们将利用一天时间,上午在村里悬挂横幅,在村民相对集中的地点,向群众散发宣传品,并挨家挨户发放宣传品,强调养狗必须办证,重点突出农村养狗一定要圈养或拴养。下午还将组织人员对不拴、不圈的狗进行集中捕捉,捕捉的狗将送往治安局犬类留存所集中饲养。”张余斌说,下一步,将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现场会模式,对辖区每个村子排查一遍,加大对放养狗、流浪犬和无证犬的查获,避免恶狗伤人事件。

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政秘处副处长张余斌称,目前,在西安农村,有95%以上的犬只都没有办证。而为了看家护院,村民养的大多是大型犬,有的一家甚至养几条,且不拴养、不圈养,安全隐患严重。

蓝田捕杀7条带病疯狗

日前,蓝田县公安局110接群众报警,在洩湖镇一农村有一条疯狗窜到了一户群众院子内,由于大人在地里干活,屋内两个小孩吓得直哭,也不敢出门,处境十分危险。

接警后,副局长张智刚立即带领治安大队长胡向利等10多名民警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民警持枪在门口警戒,经过1个小时的围捕,民警终于用手持抄网将疯狗控制。经检验此狗属带有狂犬病的流浪狗,后将其捕杀。

昨日下午,蓝田警方还接到群众反映,在县城某餐馆三楼上养有一条狗,经常在夜间乱叫,警方经查证系无证犬,当场对该犬只进行了收缴。据介绍,今年以来,蓝田警方先后组织了8次流浪犬收缴行动,共收缴(捕)流浪犬42条,捕杀带有狂犬病的疯狗7条,成功处置3起疯狗伤人事件。

呼和浩特狗咬死人主人被判三缓四

2009年11月26日,呼和浩特市4岁男童小伟被三条凶猛的恶狗撕咬致死,当天和小伟同时被恶狗追咬的还有3名村民,其中一人腿部受伤。狗的主人康某是一名退休职工,其饲养的三条狗均没有办理养犬证。

事发后,三条咬人的狼狗被警方击毙,去年初,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是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狗主人康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因狗咬人而给予动物饲养人刑罚的案例。

西安修订《条例》或加大养狗成本

6月27日上午,西安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原则上通过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修订草案)》。据了解,新修改的养犬条例提高了养犬门槛,加大了不规范养犬的处罚额度。

据了解,《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自1995年颁布以来,已两次修订。按目前《条例》,在重点限制养犬区每条犬限养费500元;一般限制养犬区每只犬限养费200元;养犬污染市容的,可被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危害公共利益,干扰他人生活工作的,罚款额度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因门槛低,处罚力度小,导致交点钱都可以养,养犬泛滥,而修改后的《条例》将提高门槛,对不规范养犬加大处罚额度,加大养狗人的成本。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强调农村养狗必须办证,每户只能养一条狗,带狗出门时主人必须要用绳子牵引,绳子长度不得超过1.2米。本报记者 刘立春 实习记者 王世华 

新闻推荐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 本报总编辑带队走访蓝田户县农村一条河的两岸折射出富裕与贫穷

“没想到这村子离县城这么近。”10月8日中午1时许,当华商报社总编辑鲍剑等一行5人,驱车两个多小时到达本次“走基层”活动的第一站——蓝田县安村镇田坡村二组,站在白鹿原的坡上,就可俯望灞河正对岸...

蓝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蓝田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