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车祸垫医疗费反遭“偿还难”垫钱者无奈另行起诉,户县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垫付费用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面包车撞伤摩托车车主,搭车的张先生出于好心垫付医疗费,可当事故各方诉诸法律时,他发现伤者起诉时并没有把自己垫付的万余元纳入诉讼请求,造成这笔钱难以索回。最终,在法官建议下,张先生另行起诉并很快拿回了所垫费用。
垫了一万多元却在交通事故案中难处理
去年5月的一天,西安张先生顺路乘坐与其有业务联系的某银行一辆面包车出去办事。途中,面包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主李某受伤。见乘坐的面包车撞了人,热心的张先生赶紧将伤者送到户县医院,因伤情需要,又将伤者转入森工医院住院,并垫付了全部医疗费1万余元。
后来,伤者李某和面包车驾驶员及其雇用单位某银行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一纸诉状将面包车驾驶员、银行及为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院。为了少交纳案件受理费,李某便将张先生垫付的1万余元医疗费从起诉讼请求中扣减,导致垫付的费用无法在案件中进行处理,而保险公司也以不属于原告诉讼请求范围为由拒绝对张先生垫付的费用在该案中进行赔偿。
在听取了法官建议后,张先生只能另行起诉来主张自己权利,但他觉得自己的好心让自己越来越被动。
为少交受理费伤者起诉时往往不算垫付费用
户县法院道路交通法庭受理张先生起诉后,迅速送达传票,组织开庭。近日,法院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张先生赔偿其向伤者垫付的医疗费用10564.67元。此时,距离起诉只有短短的两周多的时间。拿到判决书,张先生非常激动,“法院让我能尽快得到补偿,终于不觉得好心都白费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儿我还会垫钱救人的!”
据办案法官介绍,在交通事故中,一些素质较高、热心肠的车主往往不管事故责任在谁,先把事故伤者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是值得发扬的良好品行。但如果民事赔偿未能谈拢,伤者起诉到法院时,出于少交案件受理费等目的,往往在诉讼请求中会将垫付的费用减去,只请求自己支出的费用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其结果是,垫付的费用由于不包含在诉讼请求中,而该项费用有时需要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而导致车主垫了钱反而遭遇“偿还难”的困境。因此,户县法院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办理过程中,也采取了积极鼓励原告将被告或其他人垫付的费用纳入诉讼请求、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对车主或他人垫付的费用在伤者起诉的案件中一并处理以及对交通事故垫钱者追偿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审结等举措,来维护垫钱者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读者反映“户县至太平森林公园通村公交停运”,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通村公交 处境艰难萎缩严重
与前些年相比,乘车的人少了,不论是户县街头的公交站(左图),还是县城外乡村道路的公交站点(左上图),都显得格外冷清华商报记者白丁摄“从4月28日起,户县至太平森林公园的最后一辆公交车报废,就没人跑这...
户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户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