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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新农合基金钱刚到手就被抓西安首例因骗取新农合基金获刑案昨宣判

华商报 2011-06-23 18:52 大字

3名被告人骗取合作医疗补助款2.38万余元,被以诈骗罪追究刑责 本报记者 闫文青 摄

本报讯(记者 李琳) 29岁的高陵小伙牛某原本是个汽车修理工,不肯踏踏实实靠技术赚钱,却拉着同乡想用假住院病历骗取农合基金,2万多元刚拿到手就被抓。昨日,户县法院对该案公开审判。据悉,这是西安市推行新农合以来首起公开审理的合疗诈骗案。

昨日,公诉人称,被告牛某于2010年9月中旬通过张贴的野广告,联系假票制作贩子袁某(另案处理)、被告人王某(女)欲购买假医疗发票及病历。牛指使同乡、另一被告闫某提供合疗证,并承诺每份合疗证给其1000元好处费。于是,闫辗转借来熟人户县籍参合人员张某的户口本和合疗证。此后,造假者袁某、王某(女)通过另一假票贩子制作了张某因肠结核在西京医院住院的7.8万余元假医疗票据及病历。

2010年11月25日,牛某、闫某拿着假票据在户县新农合中心审核“通过”后,来到户县妇幼保健院,领取合疗补助款2.38万余元,可还没走出门就被抓。

经法院公开审理认为,3名被告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合作医疗补助款23838.4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责,当庭判处主犯牛某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王某(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闫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此案是首次因骗取新农合基金而被判刑的案件。

“犯罪分子提供的假票据相当‘逼真\’”,户县卫生局副局长杨赫说,在这起骗保案中,犯罪分子造假的技术相当高明,虽然侥幸通过了初次审核,最终仍然没有逃脱合疗审核人员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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