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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常务会昨通过“三年城市交通缓堵方案”西安三年内增2000辆公交

华商报 2012-03-20 13:32 大字

昨日下午,西安市市长董军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西安市三年城市交通缓堵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到2014年年底前,通过科学规划、大力发展公交、强化管理共四类34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城建多层建筑禁大拆大建

《方案》要求今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西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西安市公交线网调整规划》。7月底前编制完成《西安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其中路边临时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评价与修订。

各开发区加快区域内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减少跨区域出行。

推进阎良、临潼、户县3个副中心城市建设,承接中心城区城市服务功能和产业转移,加快人口聚集,有效分担中心城区交通流量。

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范围延伸,对多层建筑要积极采取保护性改造,严禁大拆大建。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容积率,大型商业综合体或交通敏感区域的新建项目,要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项目审批的指导性内容和依据。

公交3年后分担出行45%

2012年开工建设地铁4号线,2013年地铁1号线通车运营并开工建设5号线,2014年地铁2号线(会展中心至韦曲段)通车运营、3号线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并开工建设6号线。

优化现有公交网络和站点布局,逐步调整与地铁重复的线路,扩大新区公交覆盖范围,三年新开辟、调整公交线路45条,新增公交车2000辆,总营运车数达9000辆以上,公交出行分担率提高到45%以上,公交车进场率达50%。

推动高新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建设1-2条快速公交示范线路,促进外围新区发展。加快推进公交车车载 GPS 系统安装,实现公交运营调度智能化。

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逐步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鼓励单位开行班车,试点研究公交车面向社会单位开展班车服务。

每年建设30-50公里公交专用道。新建主干道在建设时应同步划定公交专用道。同时,结合道路改造,实施一批公交专用道建设。

加大公交港湾、交叉口渠化改造力度,每年实施60-80个公交港湾、交叉口改造项目。结合西安市实际,借鉴发达城市经验,启动地铁、公交主要站点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试点,方便市民短途出行和转乘。

道路加快城区道路改造

加快主城区与副中心城市的道路建设,完成秦汉大道、西阎二级公路、西户路改造等项目。

对北辰大道、唐延路(沣惠路)、朱宏路、广安路等道路,通过实行禁左、半封闭等方式,进行快速化改造,建设新安路(东南二环立交-南三环)快速路,进一步缩短出城时间。

在交通量较大的重要节点增设立交,建成东门立交、东南二环立交(二期)、朱宏路与凤城四路立交、朱宏路与北二环立交、红庙坡立交、太华路与环城路立交、星火路立交、太白路与丈八路立交、太华路与北二环立交、南门与环南路交通综合治理工程、南三环与长安路立交,开工建设凤城八路与北辰大道立交,太华路与凤城八路立交、曲江大道与西影路立交、西三环与阿房一路立交,缓解城市重要节点交通压力。

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建设力度,有效分流主干道交通流量。

南北向:实施朱雀大街南延伸、电子正街南延伸、西铜高速(绕城出口至凤城九路)、太华北路北延伸、酒十路、经九路、桃园路北延伸、劳动路北延伸、文景南路、凤新路、渭滨街南段、公园北路南段、建强路等道路建设改造。

东西向:实施韩森东路(幸福路-纺西街)、东月路、凤城八路、昆明路、长乐路、大寨路、长沣路(长安路-西万路)、东西自强路、丰庆路、电子二路(太白南路-含光路)等道路建设改造。

加快二环路以内支路及背街小巷建设与改造。三年新建改造98条支路、背街小巷,增密城市路网,进一步完善微循环路网体系。每年增设不少于10座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对现有地下通道适时延长开放时间。

施工市政工程要夜间施工

市政工程新建改建项目在方案设计时增加交通组织规划设计内容,且一并纳入方案审查。各类交通设施和地下管线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运行,避免重复建设或开挖。

城市道路项目必须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并经论证通过后方可围挡动工,施工现场尽量采取半封闭;施工阶段,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严禁围而不建、拖延施工现象。市政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日常维护工程,除应急项目外,应尽量做到夜间施工,白天恢复交通。

停车3年新建2万停车位

做好全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的选址储备工作,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停车场建设,3年新建2万个公共停车泊位。

整治停车秩序,严禁随意设置停车场、停车位,取缔车位外停车现象,严禁在收费站点设置棚亭和道闸设施。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适时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制定阶梯性收费价格;逐步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

加快开发、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完善电子警察监控、停车诱导等设施建设。

今年5月底前完成《西安市新建项目的配建停车场标准》的修订。严格执行新的停车场配建标准;对已建成的停车场擅自改变性质挪作他用的,要采取综合措施予以纠正。

监管主干道全天候监控

对中心城区主干道和高架道路的运行情况实现全天候监控,遇有抛锚或事故车辆时,确保警力和牵引车快速到达现场,指挥交通疏导和救援。健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提高快速理赔服务效率,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

完善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在规模较大的出租车公司建立二级网络,深化出租车网络调度和预约服务。

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对一环内、小寨商圈、高新区科技路等重大交通节点、堵点,开展区域性综合交通系统优化,充分利用周边路网,采取单行、禁左、禁停等措施,改善区域交通环境。

加强占道经营整顿治理,全面清理马路市场。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电动三轮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以及私自非法组装的两轮、三轮摩托车的不法行为的管理与整治。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王卫平采写

建停车位最高可享

每车位2万元补助

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还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

《办法》的最大亮点之一是对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场进行了刚性约束,要求配建停车场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要求规划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对配建停车场建设规模进行专项审核,配建停车位不达标的,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因种种原因未能足额配建、增建停车位的,经规划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所缺机动车位数额缴纳建设差额资金或进行异地补建。逾期不改的,处以违法工程造价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或者擅自将停车位挪作他用的,逾期不恢复的,可从责令之日起,对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停车位数,一个停车位一日罚款100元。

建设停车场可享受用地划拨、城市建设规费减免、资金补助和经营环境优化等优惠政策,其中最高可享受每车位补助2万元。

黑河险情段2年内完成治理

2011年,黑河平原段发生险情,致使大量群众转移,造成较大损失。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还通过了市水务局关于周至黑河平原段河道治理的相关请示,标志着西安市黑河治理工程全面启动。

据介绍,自黑河金盆水库下游至黑河入渭河口段,治理河道长度29.5公里,治理堤防总长60.7公里,设计堤顶宽14米,工程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估算总投资7.27亿元。工程包括六处险工段和平原段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董军在会上指示,要加快进度,多上些人,全线开工,力争两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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