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法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
本报讯(索佳乐王英凡)12月5日,西安市高陵区法院召开“特邀调解员聘任暨成立驻基层街道办事处调解室”现场会,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婚调委、医调委、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程宏泉宣读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关于特邀调解暨法院驻基层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与会领导分别向区法院驻张卜街道办事处调解室、驻泾渭街道办事处调解室授牌,并向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张卜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主任焦群社、陕西宽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进行了表态发言。
高陵区法院院长张效海对被任命的28位特邀调解员、2名特邀调解组织及法院驻张卜街道办、泾渭街道办调解工作室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要认识特邀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要理顺特邀调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确保特邀调解工作落地见效;要严守规矩依法进行,为群众提供高效公正的调解服务。随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祥与区法院院长张效海向调解室挂牌。
会议结束后,特邀调解员纷纷表示,法院成立驻基层街道办事处调解室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新举措,对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要担负起职责和使命,加强理论修养,发挥自身优势,为辖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闻推荐
双方当事人均已去世 胜诉方如何讨回债务 法官:遗产继承方要承担偿还责任
11月25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历时15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已死亡的特殊借款纠纷。2004年,荣某与田某因借款...
高陵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高陵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