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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6月底前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涉农区县今年建股份制改革试点村

西安日报 2016-05-22 19: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闫珅)昨日,记者从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6月底前西安市将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在每个涉农区县建立1-2个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村。

过去5年土地确权走在全省前列

“十二五”全市农经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突出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加快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持续强化农民增收、负担治理和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较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与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和现代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升级,有效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072元,较上年增长1174元,增幅为9.1%,比全国高出0.20个百分点,总量排全省第一位。

目前,全市所有涉农区县93.8%的村民小组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92.8%的村民小组完成了二轮公示,已完成实测面积328.9万亩,占总面积的91.6%,向16.3万农户颁发了经营权证书,走在了全省前列。全市共有198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资金总额达到9.50亿元,累计分红2355万元。高陵区承担的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先行试点工作,起步稳妥,进展顺利,年底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今年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西安市农村土地流转率仅为15.64%,只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比全省平均水平还低2.46%,与东部发达省份差距更大。今年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占产业比重40%以上”。今年,西安市将扎实推进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市6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同时,还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及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化管理。

西安市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各区县将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责任制,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引发的矛盾纠纷。鼓励条件成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每个区县确定1-2个村,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多种权能。2016年启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周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今年,全市将新培育家庭农场80个,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以市级示范社为扶持重点,加强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促进一二三产融合,提升合作社综合服务功能。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全年新增市级“十佳”示范社10个,市级优秀示范社20个;确定一批开展农社对接、电子商务试点县(区)和合作社,创新营销业态,拓宽合作社营销渠道;鼓励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等发展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全方位提升合作社带动农户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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