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4件民生领域大案要案查办情况 一经销部违法产销白酒被罚3690万元 本报记者 苏昭宇
昨日,2021广西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大案要案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广西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21广西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过程中查处的4件大案要案情况。
制售“山寨”电子烟 3名主要成员被批捕
梧州江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电子烟产品,3名主要成员被批捕。
今年5月,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藤县金鸡镇某电子厂正在大量生产电子烟产品。6月9日上午,梧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梧州市公安机关40多名执法人员重拳出击,对该窝点及犯罪嫌疑人开展统一收网行动。行动中,成功捣毁生产线2条,抓获以郑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9名,当场扣押假冒电子烟成品5万余支,半成品、原料、生产机械1批,经核定涉案价值达466万元。
当事人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子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且涉案货值巨大。近期,该案主要成员郑某伟、郑某多、郑某宽3人已被藤县检察机关以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
贩卖带病毒猪肉 经营户被罚673万多元
百色市田阳区的农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和经营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被重罚673万多元。
经查,该案当事人经营的肉类产品未经检验检疫,且携带非洲猪瘟病毒。执法人员现场清点肉类产品为11467.7公斤。
百色市田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产品、处以货值金额20倍673.56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似标识混淆消费者“中围石化”被行政处罚60万元
广西南宁中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那马加油站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款60万元。
当事人使用的“中围石化”标识,构成了在同一服务上使用与中国石化注册商标近似标识的行为,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让消费者产生误认误购。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等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产销散装白酒 当事人被重罚3690万元
田东县大洋酒业经销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散装白酒生产、以酒精勾兑酒冒充粮食酒和冒用他人企业名称销售散装白酒,被重罚3690万元。
该案因当事人违法持续时间长、违法生产白酒数量多、违法销售范围面广,社会危害性大。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了散装白酒1852.5公斤,查扣食品添加剂、空气压缩机等勾兑散装白酒原料1批。
百色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对其予以从严从重处理,依法没收违法生产设备,并处罚款3690万元的行政处罚。鉴于该案其他违法情况,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行动小结
今年“铁拳”行动已查办案件1.3万件
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价格、特种设备等五大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自行动开展以来,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查办案件1.3万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铁拳”行动典型案件80件、重大跨省违法线索3条,承办市场监管总局移交的重点案件1件,向广东、浙江等8个省份移送燃气器具等违法线索87条,查处涉案货值8000多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3起,实施行政处罚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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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藤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