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梧州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西江都市报 2018-12-25 15: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赵洋)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梧州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方案》指出,通过推进“四大结构”“三大工程”等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梧州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6%,即2020年平均浓度不超过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4.5%。

据悉,“四大结构”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三大工程”即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

在具体做法方面,梧州市将加快城市建成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例如,落实《顺风钛业公司日成林化公司“退城进园”整体搬迁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日成林产化工公司、顺风钛业公司搬迁改造。

此外,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

在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方面,梧州市将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推动天然气输送网络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天然气输送调配能力。到2020年,增加藤县和岑溪市通达天然气。

此外,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

今后,梧州市还将进一步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完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因地制宜编制辖区内具体企业限产或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秸秆禁烧等应急减排清单,细化管控措施,督促相关重点排污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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