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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接访”为“下访”化解信访积案

西江都市报 2017-06-14 15:2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祝裕旺 江萍)日前,藤县法院的法官主动将信访端口前移,与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太平镇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一起到太平镇某村上访当事人姚某佳的家中,向其进行说法明理及进行心理疏导,化解信访积案,将矛盾解决在基层。

2015年2月23日,吴某炎等人到藤县太平镇某村欲向姚某林讨要欠款。期间,吴某炎与其中一位村民姚某伟发生冲突,吴某炎遂通过电话叫来多人对姚某伟等村民进行殴打,结果造成姚某伟受伤住院41天,花去医疗费8万余元。经法医鉴定,姚某伟头部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头部伤残为九级残疾。姚某伟随后诉至藤县法院,要求吴某炎、吴某健、吴某源、吴某明等七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6万余元。

藤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健、吴某源因犯故意伤害罪,已于2016年3月18日被该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二个月;原告姚某伟主张被告吴某明等四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吴某明等4人对原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故对该项诉求不予支持。综合案情,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健、吴某源、吴某炎三人连带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经济损失共22万余元给原告姚某伟。

判决后,藤县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向原告姚某伟送达判决书,姚某伟父亲姚某佳及母亲黄某芬情绪激动,拒绝代其儿子签收判决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疏导,两人情绪恢复平静,表示回家商量后再确定是否上诉。上诉期限过后,原告姚某伟一方并未提起上诉,但姚某佳两次到外地进行非正常上访。

为从源头做好稳控及矛盾化解工作,5月27日,藤县法院办案法官、藤县政法委等相关人员来到上访当事人姚某佳的家中,对姚某佳及其家人做耐心的接访及法律释明工作。

办案法官向姚某伟及其父母释明本案判决的理由与法律依据,并告知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姚某伟当务之急应是向藤县法院申请执行,以便及时拿到执行款进行后续治疗。在执行期间,原告方依然可以进行申诉,申请期间不停止执行程序。同行的藤县政法委、信访局等相关人员也积极做好原告方的思想工作,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当事人或会继续上访的事态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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