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2015)藤法执字第22-4号执行裁定书,上述房屋已被裁定给朱方其,该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原产权人未将其持有的梧房权证长洲

梧州日报 2017-01-18 10:47 大字

红岭路号第幢房房屋产权人徐璋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藤法执字第-4号执行裁定书,上述房屋已被裁定给朱方其,该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原产权人未将其持有的梧房权证长洲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提交,现朱方其申请房屋交易备案。

如对上述房屋交易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书面报告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新兴三路6-1号3楼,邮编:),逾期将予以房屋交易备案。本公告信息同时在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wzfg.com.cn/。

特此公告

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年1月日

新闻推荐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成效 藤县获自治区500万元综合财力补助

本报讯近日,自治区对藤县等个年度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政策措施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予以激励表扬,给予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藤县是梧州市唯一上榜的县(市、区)。据悉,年以来,藤县认真落实稳增长条和降...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